南京市招生辦公布了《南京市2013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考生在文化考試結束后、評卷開始前,在家長或監護人的指導下,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絡填報升學志愿。志愿填報個數(共7個)如下:
提前批次(2個):招收指標生的普通高中學校1個,招收科技、體育、藝術特長生的學校或師范學校1個;
第一批次(2個):四星級及經批準在第一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專業班;
第二批次(2個):三星級及以下普通高中學校、(去年“高等職業學校”)中高等職業教育“3+3”分段培養專業班、綜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職專業班、國家級技工學校技師班和高級技工班;
第三批次(1個):中等專業學校中職專業班、技工學校高級技工班和中級技工班。
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報志愿,不得強迫考生報考指定學校。若考生在學校確認志愿時受阻,可于志愿確認結束后一日內,直接到區招生辦申請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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