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公辦中等職業教育從2012年秋學期起一、二、三年級學生免收學費,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標準參照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標準確定,經批準的學費標準高于財政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職業高中、綜合高中和中等專業學校不得收取體檢費,學生體檢費用在學校公用經費中支出,職業高中、綜合高中、中等專業學校課本費、作業本費由學校報當地物價部門備案同意后據實收取。
另外,針對伙食費、牛奶費等學校代收費用,明確規定必須遵循“據實收取、不得盈利”原則。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