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揚州市財政局、物價局、教育局聯合下發的《2013年春學期中小學收費工作的通知》要求,2013年揚州市公辦普通高中繼續按評估確認的星級收費,學校已收取擇校生擇校費后不得再收取學費。普通高中必須在市教育局根據省定目錄確定的教材目錄范圍內選用教材。高一、高二年級可收取校服費(農村中學不作要求)。高一年級可收取軍訓服裝費,軍訓服裝采取租借辦法,按實際租金收取,每生收費不得超過30元/套。普通高中不得收取補課費、體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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