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揚州市財政局、物價局、教育局聯合下發的《2013年春學期中小學收費工作的通知》要求,2013年春學期揚州市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包括在公辦學校及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全部免收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和作業本。
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費按民辦學校原收費標準減去公辦學校相應年級原學雜費標準收取,即小學一至二年級減收84元、三至六年級減收104元、初中減收150元;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代辦費中必須扣除政府免費提供的教科書、作業本費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收取體檢費、城市小學困難班費和借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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