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秋季學期起,北京市將以每名中小學生5元的標準,為全市中小學校投保“校方無過失責任保險”。當學生在校期間或者參加學校組織活動時發生意外,即使校方沒有責任,也能獲得一定賠償。這是記者從市教委印發的《北京市推進中小學校體育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13-201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中獲悉的。
據了解,自2003年起,本市中小學、幼兒園已開始投保校方責任險。但一旦學生發生意外后,校方是否擔責仍成為爭議焦點,也直接影響受害學生的賠償。為避免這些麻煩,部分學校干脆不認真組織體育鍛煉,停止春游、秋游。
此次《計劃》明確提出,從2013年秋季學期開始,以每生每學年5元的標準,為學校投保校方無過失責任保險,有效控制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校內外體育鍛煉和實踐活動的風險。
市教委有關負責人透露,此項保險由政府出資,預計投入700萬元。投保后,學生在校期間或參加學校組織活動時發生意外,即使校方沒有責任,也能獲得一定賠償。此外,學生春游、秋游以及上學期間發生意外,也在此險種的賠付范圍內。目前,具體賠付方案已提交保監會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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