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南京市相關單位獲悉,該市市委、市政府辦公廳日前轉發該市多部門《關于加強和完善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意見強調,各部門、各單位應按照“從嚴控制、保證休假”的原則,嚴格壓縮控制不能休假的人員和天數。各級領導干部要增強執行帶薪休假制度的自覺性,帶頭執行年休假制度。(8月30日《江南時報》)
新聞語言太正式,但倘若將其翻譯成更直白的敘述,那就是:為保證年休假制度在該市能夠大面積推行開來,南京要求當地各級領導帶頭“擠”時間休年假。這難免讓圍觀者心有醋意,南京市的該項規定注定引發爭議紛紜。
一項政府年假規定為什么成為了輿論話題?驟生的風波需要更深刻的審視,客觀說來,我并不覺得南京市的年假制度推行出發點有什么不妥。公務員群體當然也是權益人,年假制度作為一項合法的勞動者權益,理當也兌現于他們身上。南京的舉動之所以迅速成為了輿論話題,問題可能仍然在于它展示出了公務員群體的“超民眾待遇”——以政府公文的形式來“強調”,惟恐不能兌現。
不可回避的事實是,對當下大多數普通勞動者來說,帶薪年假依舊常常是“無法兌現的權利”。人口紅利式發展模式的存在,勞資雙方力量的極度不對等,以及年輕人群體生活壓力的巨大,林林總總因素糾葛在一起,讓勞動者不得不主動或被動地過度付出,勞動者權益也隨之縮水。在許多單位,即便是更應該遵守勞動法規的大規模企業,雙休日也被習慣性地縮水為單休日,更不用說那些時限更長的年假了。在此種整體逼仄的勞動者權益公共空間里,公務員群體卻依然可以通過政策助力,確保年假權益的必須兌現——兩相對比,這無疑既顯然出了公務員群體的過度自我眷顧,無形中也令普通民眾更“心冷”。換而言之,南京的公務員年假規定成為輿論聚焦點,是因為它沒有傳遞出公共生活的溫度。
我注意到新聞中關于南京市此次落實公務員年假權益的另一個說辭,其目的是通過“帶頭執行”,來形成更大范圍內的民眾年假權益兌現。此話邏輯上當然振振有辭,只是帶頭推行年假制度并不等于領導帶頭休年假。要保證年假權益的兌現在南京市形成漣漪效應,對于公務員群體來說,他們顯然最應該以“守夜者”、“糾偏者”的角色出現,譬如開展基層執法,督促各當事單位兌現員工的年假權益;譬如努力拓寬勞動者的權益救濟渠道,確保其在遭遇年假權益忽視后,能進行私力或公力的救濟;譬如加大宣傳,讓年假制度被越來越多的勞動者知曉,進而形成執法助推力。不得不說,“公務員帶頭休年假”與此背離太遠。
其實,于任何公共事務上,公務員群體或者公職人員都應該保持一種分寸感,審慎、節制,同步兼顧公眾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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