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年中考都會有學生忘記帶準考證的現場發生,如果遇到突發的情況不要慌張,要淡定處理。
臨考前,考生若不慎丟失準考證,應首先向其所在中學或街道辦事處寫出丟失準考證的經過和原因的書面材料,由所在中學或街道出具證明后,到所在區、縣招辦掛失,招辦將酌情考慮是否予以補發。
如考生臨時忘帶準考證,須在考前向監考老師報告,經考點領導小組批準,可先參加考試,但在下場考試前要向監考老師交驗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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