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學前教育發展,更好地滿足廣大群眾對優質學前教育的需求,泗陽縣著力于辦學機制改革,五措并舉,全面提高學前教育辦學水平。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辦園體制。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切實履行發展學前教育的責任,切實加大對學前教育的投入,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重點加快農村學前教育發展。大力規范并扶持民辦幼兒園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學前教育的需求。
建立健全縣級統籌、縣鄉共建的管理機制。鄉(鎮)政府負責學前教育的規劃、布局調整,統籌管理各類學前教育機構。承擔發展學前教育的責任,切實加大投入,按省優質幼兒園標準辦好鄉(鎮)公辦中心園,將大村幼兒園辦成省優質園,小村幼兒園辦成省合格以上幼兒園。
加強學前教育監管體制建設。全縣所有學前教育機構,不論所有制、投資主體、隸屬關系,均由縣教育局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未經注冊登記的學前教育機構,一律不得舉辦。
合理優化學前教育規劃布局。把學前教育納入城鎮和新農村建設規劃,按照規模適度、方便就近的原則,合理規劃幼兒園布局。在舊城改造和城鎮化建設中,應根據學前教育布點規劃和城鄉規劃要求,留足學前教育用地。2012年起,新建幼兒園須按省優質幼兒園標準建設。
加強居民區配套幼兒園建設。教育部門會同規劃部門確定配套幼兒園的設置規模、用地和建設規模,并參與設計方案審批。小區開發建設單位根據規劃指標負責配套建設。規劃配套建設的學前教育房屋、場地等設施是公共教育資源,由縣政府統籌安排,用于舉辦公辦幼兒園,或由政府委托舉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使用性質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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