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做出的“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戰略部署,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加快建設現代職教體系,提高我國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的選拔和培養水平,在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經過教育部和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的研究論證和統籌指導,高職分類考試改革方案已經出臺。這是教育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是高職發展歷程中的一件大事,必將深入推動高等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
積極推進高職分類考試招生改革意義重大
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讀書就業要求,我國的高考制度一直在不斷修改完善,為選拔培養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各類人才提供了重要保障,也從制度上推動了高等職業教育的快速發展。目前,高職在招生規模和在校生數量上,都占到了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在高等教育大眾化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教育部和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的統籌部署下,部分條件成熟的省市已經開展了高職與本科實行分類考試招生的改革試點,在擴大分類考試規模、探索體現高職教育規律和特點的招生選拔機制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在立足國情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形成了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框架。
準確理解和把握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高職教育考試招生從以國家統一高考為主,逐步轉變為與普通本科考試分離,重點探索“知識+技能”的考試評價辦法,逐步形成以省級政府為主統籌管理,學生自主選擇、學校多元錄取、社會有效監督的中國特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新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制度包括以下6種主要方式:
1.統考招生。在目前實施的統一高考基礎上,對報考高職院校的考生增加通用技術基礎、職業傾向和職業潛能等技能考查內容,招生學校依據考生文化成績和技能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2.單獨考試招生。國家(省級)示范(骨干)高職院校和現代學徒制試點學校,在本地符合當年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范圍內,單獨組織文化和技能考試,并根據考生文化和技能成績,參考考生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
3.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辦學定位明確及招生管理規范的高職院校部分行業特色鮮明且社會急需的專業,可依據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4.中職對口招生。招生主要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充分考慮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對中高職銜接的要求,以職業技能和專業基礎為考核重點,以專業技能考試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
5.中高職貫通招生。人才培養周期較長、技術技能含量較高的專業,進一步規范和優化面向初中應屆畢業生的“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貫制”招生專業結構,合理安排招生計劃。“三二分段制”學生完成中職階段培養任務后,通過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組織的考試或經授權的高職院校組織的考試,可被高職院校錄取。“五年一貫制”學生完成中職階段學習任務并達到相關要求后,可升入高職院校。
6.技能拔尖人才招生。面向社會具有高中階段(同等學力)或以上學歷人員,通過綜合考查技能水平、綜合素質和文化基礎,擇優錄取。對具有高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獲得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經報名地省級教育部門核實資格、高職院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后,可由高職院校免試錄取。
推進高職招生制度改革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
1.高職招生必須經過考試。高等職業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不經過高等教育入學考試的招生方式,不符合高等教育法規定,不利于維護招生考試制度的嚴肅性,不利于引導初高中階段學生努力學習。
2.分類考試改革要加強省級政府統籌。應由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和新“四化互動”對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選拔培養的需求,先行先試,逐步推行,確保改革的科學、協調、漸進和有序。
3.推進考試制度改革要加強管理和監督。加強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加強監督監管制度建設,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切實保證高職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始終在公開、公正、公平的軌道上運行,不斷提升高職分類考試的社會公信度和吸引力。
4.高職院校要不斷加強教育教學改革。高職院校應切實把握生源變化,積極應對“多樣化評價、多元化錄取、多渠道入學”給高職教育教學帶來的新要求和新挑戰,堅定不移地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強化內涵建設。
5.面向全社會加強宣傳和引導。改革的目的是為了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滿足社會對人才多樣性的需求,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引導社會各界正確認識和期待招生制度改革,為改革平穩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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