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學前教育規定》發布 嚴禁“小學化” 力促資源優化
中國教育在線 4月1日訊 今天,山東省政府以省長令形式頒布了《山東省學前教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是山東省學前教育史上第二個省政府令,既具有針對性和操作性,同時又具有前瞻性和突破性,為山東省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和政策保障。2014年4月1日,《規定》正式開始實施。
隨著《規定》的實施,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及使用管理有了更加明確的法律依據,《規定》對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從規劃設計到管理使用都做了全面細致、詳細明確的規定。《規定》明確指出,縣以上政府應將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規劃和本地區教育專項規劃,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同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發展特殊兒童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學校應當附設特殊學前教育機構。
《規定》還指出,公辦學前教育機構以及接受政府資助的普惠性民辦學前教育機構應逐步劃定服務范圍,就近接收適齡幼兒入園。幼兒入園除進行體格檢查外,嚴禁對幼兒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有條件的學前教育機構可以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學齡前殘疾兒童隨園就讀。另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居住地接受學前教育的,可就近向幼兒園提出申請,其流入地政府和普惠性幼兒園應創造條件滿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園需求。
另外,各級政府可在有條件的中小學按照“園舍獨立、經費獨立、人員獨立、教學獨立”的原則附設幼兒園。中小學的富余校舍和閑置公共資源優先用于舉辦學前教育。另外,我省將實行幼兒園登記注冊制度,未經登記注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規定》指出,對于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在稅費減免、登記注冊、分類定級、職稱評審、教師培訓、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學前教育機構享有同等地位和權利。
《規定》還強調指出,學前教育內容、形式、方法應當符合幼兒年齡特點和興趣,滿足幼兒的不同需求。學前教育機構不得從事違背幼兒教育規律和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嚴禁教授小學內容,不得組織奧數培訓、珠腦心算、外語、拼音、寫字等活動,不得給幼兒布置家庭作業,嚴禁虐待、歧視、恐嚇、體罰或變相體罰、侮辱幼兒人格等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
據了解,2013年山東省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占財政性教育經費的比例達到3.9%,是2010年的近5倍。2013年,全省共有幼兒園18528處,比2010年增加了777處,在園幼兒262.4萬人,學前三年入學率達到80.8%,比2010年提高了13個百分點。但是目前山東省學前教育仍是整個教育體系中最薄弱環節,目前山東省正在研究制定第二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在該行動計劃中,我省將通過繼續大力擴增公辦學前教育資源、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等方式,力爭經過三年的努力,在全省范圍內基本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基本構建起覆蓋城鄉、布局合理、資源充足、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中國教育在線 孫春蕾 王永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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