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實驗中學等24所濟南市直屬中小學的章程全部通過教育局審核獲準實施,成為各學校依法治教的“憲章”和基本“綱領”。
2012年,濟南市教育局出臺了《濟南市學校章程管理辦法》,首次對學校章程的概念、內涵、特性、地位及基本結構、主體內容、語言文字等技術性要求進行詳細解讀和指導。濟南市24所直屬學校分別成立由校長掛帥的學校章程起草小組,經過專家論證、廣泛征求社會及家長意見、教代會審議、主管部門審核等程序,先后分三批次頒布實施章程。從已頒布實施的24所中小學校章程看,除學校基本信息、辦學宗旨、培養目標外,章程還詳細規定了學校的行政管理體制和教育教學、總務后勤等常規管理制度,以及教師和學生的權利與義務,基本涵蓋了學校日常管理過程和內容。
濟南市教育局要求,學校章程制定后,一是要以章程為核心,及時修訂完善相關配套規章制度;二是要以章程規范學校領導依法管理、教職工依法施教等行為,提升學校法治化管理水平。
根據計劃,濟南市所有學校須在2014年底前完成章程制定工作,加強以學校章程為核心的學校管理制度建設,不斷提升學校法治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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