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11日 東方新聞】根據鐵道部通知,截止到2001年6月18日,全國有72所民辦高校的在校生被獲準在特定期間使用學生證購買半價火車票,即每年的寒假(1月1日至3月31日)和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均可享受四次家庭至院校(實習地點)之間的半價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
記者昨天自鐵道部證實,根據鐵道部通知,全國72所民辦高校的在校生已被獲準在特定期間使用學生證購買半價火車票。
據介紹,這72所民辦高校全部是教育部承認學歷、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高校。去年,全國具有類似資格的民辦高校僅29所。
去年7月,鐵路部門下發了《關于嚴格發售學生票的通知》,強調“只有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統一考試錄取入學、有教育部批準的學歷教育資格的學校的學生方可購買學生半價票”。本次下發的文件,將發售學生票的限定修改為“有教育部批準的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校含民辦學校學生,只要符合鐵路客運規定享受學生票條件的,乘坐火車均給予學生票待遇”。鐵道部官員解釋說,事實上,去年的文件就已包括了給予具有相應資格的民辦校學生半票待遇的內容,當時所謂“不給予民辦校半票待遇”其實是誤解。
另據鐵道部透露,迄今為止,國家沒有文件和相關法律要求鐵道部給予大學生車票半價的優待。這完全是鐵道職工自發關愛教育的舉措,目前,鐵道部每年要為此付出10多億元。學生不規范使用火車票的現象時有發生,也導致鐵道部的損失更大,讓所有民辦高校學生現在都享受半價票待遇尚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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