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市教委獲悉,今年有三類中考生可免考現場體育考試,其最終考試成績按相應規定辦理。
一是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而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免考考生,要憑市殘聯頒發的殘疾證書辦理免考體育的相關手續,現場考試以滿分30分記錄;過程性考核的計分將根據考生參加體育活動的時間給予10分(滿分)至6分(60%)的分數評定。二是在初中階段因病不宜參加劇烈運動的長期免修體育課的考生,無法參加考試,其考試考核成績按體育總分40分的60%,即24分記分。三是因臨時傷病不能參加現場體育考試的考生,其體育成績由兩部分合計組成:現場考試成績按滿分30分的60%,即18分記分,過程性考核成績與正常學生的計分辦法相同。
免考考生要帶上相關證明,填寫《2013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現場考試免考申請表》,經家長簽署意見、學校初審蓋章、區縣中小學衛生保健所確認后,由學校報區縣體育考試考務辦公室審定。各區縣要嚴格執行免考和緩考的辦理規定,控制免考和緩考考生的比例。
女生因特殊生理期或考生因臨時傷病等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參加現場體育考試,可以申請緩考。在考試開始前申請緩考的考生,如因特殊生理期原因,要填寫《2013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現場考試緩考申請表》,緩考考生、學校醫務人員和學校負責人都要簽字,經區縣體育考試領導小組負責人簽字同意;因傷病原因申請緩考的考生還要出具縣級及以上醫療部門診斷證明。
緩考要在區縣統一體育考試后的第二周集中進行,并嚴格按統一體育考試的組織與管理要求進行。在規定時間內仍不能參加緩考的考生,按免考第三類考生處理。未經批準無故不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將取消其參加現場考試的資格和成績。無現場體育考試成績的考生,不能參加當年的中招錄取。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