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青島市教育局獲悉,為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提高學校財政保障水平,從2013年起,青島市教育局直屬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在現有基礎上提高100元。
標準提高以后,每生每年分別為初中1000元、普通高中600元和中等職業學校700元;特殊教育學校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達到每生每年8000元,為普通初中學校的8倍。青島市教育局要求,提高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后,各學校要細化預算、嚴把支出、高效節儉,嚴格按照資金用途規范使用。市有關部門將加大檢查和監管力度,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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