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大高校紛紛發布2014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調查發現,對于僅把體育特長當作加分籌碼、鮮有專業競技任務的“體育特長生”而言,“體育尖子生”的頭銜既成為他們在高考中“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優勢,又成為讓他們近年來被“造假”、“替考”等丑聞纏身的名號。
高考體育加分設置的初衷,是為了“弱勢補償”——給那些在文化成績上稍遜一籌卻具有體育特長的學生以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也許有人會說,高考作為社會流動的重要渠道,必須堅持“一視同仁”的公平立場,不能“節外生枝”,認為高考體育加分是對其他“裸分”考生權利的侵犯。
然而,對于教育弱勢群體來說,僅僅強調平等對待、機會均等并不能真正實現教育公平,必須額外地進行一定的“弱勢補償”。正如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所言,“為了平等地對待所有的人,提供真正同等的機會,社會必須更多地關注那些天賦較低或者處于不利社會地位的人們。”按照平等的方向補償由偶然的因素造成的傾斜,用區分性、差異性手段達到教育公平的目標,正是高考體育加分飽含的制度善意。
可惜的是,初衷良好,卻在執行操作的過程中被“鉆了空子”。信息不透明,為“暗箱操作”提供了生存空間,也讓“弱勢補償”被漸次抽離、掏空了意義。
其實,公眾反感的不是高考體育加分,而是擔心高考體育加分成為腐敗的“溫床”,導致教育不公平。那些“鉆了空子”的人們,說到底是以踐踏社會公平、侵犯其他考生平等受教育權為代價的。更為關鍵的是,這種“鳩占鵲巢”的做法,進一步加深了公眾的灰暗想象,造成了社會信任的流失。
因此,高考體育加分更需要的是改革,而不是“一廢了之”。如何讓“濫竽充數”的南郭先生現出原形,如何讓名副其實的體育特長生進入理想的大學校園,這不僅關系到教育公平的實現,也體現著社會治理的智慧與能力。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