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意見》,北京2013年中考將繼續開展示范高中招生計劃分配到初中校(以下簡稱“名額分配”)工作。以各示范高中學校為單位,將當年12%-15%的招生計劃用于“名額分配”。同時,鼓勵各示范高中校將12%-15%以外的部分計劃用于跨區縣或“手拉手”對口支援學校。
由于全市初中畢業生的持續下降,示范高中教育資源比較充裕的區縣可適當編制跨區縣招生計劃,跨區縣招生計劃重點向遠郊區縣傾斜,跨區縣招生計劃將在原來的基礎上略作下調,以市教委下達的指導性計劃為準。除示范高中外的其他普通高中原則上不安排跨區縣招生計劃。民辦高中可在全市招生,并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可以不分區縣計劃指標。普通高中傳統項目學校招收的文藝、體育、科技特長生以及經市教委批準進行特色高中改革試驗項目按照批復文件的精神,部分學校項目可在全市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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