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9月初,青島高校新生陸續報到。外地學生來青后,可以享受到哪些醫療保障待遇呢?近日,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就大學生醫保政策進行了說明。
據介紹,根據青島醫保政策規定,駐青高校以及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參加醫保的集中繳費期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保險年度為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規定范圍內醫療費可按規定報銷。
可享受的待遇分別為,參保人在本校大學生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由醫保門診統籌金支付60%。參保人患病在青島醫保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的,住院起付標準按照三級醫療機構500元、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300元標準設立。其中,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按照100%執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減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設立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按照分檔累加計算的辦法,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標準支付,出院時實行即時結算。
另外,大學生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超過1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90%,一個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元。
據了解,青島將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補助金制度,大學生的醫療保障待遇會進一步提高。新入校大學生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及時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了解相關政策,維護個人權益。
尚未開展門診統籌業務的駐青高校可以及時聯系市人社部門辦理大學生門診統籌定點機構審核,讓在校大學生可以享受到便利的就醫服務,減少醫療費用負擔。大學生患病回原籍治療等辦事程序及“三個目錄”可登陸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qdhrss.gov.cn)查詢,點擊“12333政策智能查詢系統”可以獲得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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