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28日發布《關于修訂實施北京市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及國家助學金政策的通知》。根據通知,自2012年秋季學期起,在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具有正式學籍的城鄉低保家庭(含生活困難補助家庭)學生等7類學生,可免除學費。但具有正式學籍的一年級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不納入免學費范圍。全日制中職,包括公辦中等職業學校,以及政府教育、人力社保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
資格認定方面,通知也作出了規定。其中,本市城鄉低保家庭學生,需出具由民政部門核發的北京市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難補助金領取證;非本市戶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出具戶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審批機關核發的低保或低收入證明。
■ 免除學費對象
●城鄉低保家庭(含生活困難補助家庭)學生
●城鄉低收入家庭學生
●享受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及其子女
●孤兒(含福利機構供養和社會散居)
●殘疾人子女
●殘疾學生
●農村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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