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東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關于貫徹國辦發〔2013〕35號文件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山東省將進一步規范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辦理,任何高校不得將畢業證書發放等與畢業生簽約掛鉤。
通知指出,山東省將進一步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用人單位招用人員、職業中介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不得對求職者設置性別、民族、畢業院校、年齡、戶籍等限制性條件。進一步規范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辦理,任何高校不得將畢業證書發放等與畢業生簽約掛鉤。進一步加大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欺詐行為,及時糾正各種歧視現象。
同時,加大勞動用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勞動保障監察力度,切實維護高校畢業生的合法權益。建立山東省國有大中型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計劃統一定期發布制度,面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聘,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計劃、程序和結果須向同級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監督部門備案,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輿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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