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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家庭獲捐31萬僅收6萬元 25萬遭學校轉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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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家庭獲捐31萬僅收6萬元 25萬遭學校轉捐

山東聊城一個15歲少年去世后捐獻器官救5人,學校為其貧困的家庭募捐31萬元,在給了家屬6萬元后,學校卻將剩下的25萬余元轉捐給了當地慈 善總會。“不合情理”的轉捐,傷透了家屬的心。學校轉捐的原因是什么?紅十字會不敢要的一筆錢,當地慈善總會為何收了不肯退?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獲捐家庭僅獲1/5善款

兩年來的疾病和家庭變故,讓22歲的大學生閆淑青飽受病痛和悲痛。而兩個月前的一筆捐款,再次讓她和父母備感寒心。

閆淑青是聊城大學大三學生,兩年前查出尿毒癥,輾轉多地求醫,等待腎源進行移植手術。3月13日,閆淑青的親弟弟閆森,因急發腦出血住進醫院。 在得知閆森沒有生還的希望后,閆森父母同意孩子身故后捐獻器官挽救他人生命。除了將一個腎臟移植給姐姐外,另一個腎臟、一個肝臟共挽救了兩個人的生命,兩 個眼角膜使兩名患者重獲光明。

為了不影響閆淑青的治療和康復,家人瞞著弟弟去世的消息。手術后的閆淑青告訴記者:“等病好了,最希望的就是和家人一起分享康復喜悅。”一個月后,她才知道腎源來自永世相隔的親弟弟。(見本報3月21日第十三版報道)

考慮到這個家庭的不幸,閆森生前就讀的聊城市文軒中學開展了捐款活動,短短幾天募得31萬元。

然而,捐款的最終去向卻令人匪夷所思。5月28日,閆淑青的父親閆玉房突然收到一封文軒中學發來的快遞,被告知在分兩次給閆淑青支付6萬元治療費后,剩余25萬元善款全部捐贈給聊城市慈善總會。

一位參與捐款的家長得知此事后,一臉詫異:“我們都以為他家早拿到錢了呢。”

學校說法矛盾重重

閆森家屬收到的學校告知書只有短短兩行字:“閆淑青:鑒于你已出院,我們全體師生捐款的目的已達到,現商議決定終止對你的捐助,剩余善款全部捐贈給聊城慈善總會。特此告知。”下面附有35個家長委員會代表和師生代表的簽字。

記者注意到,學校所說的“捐款的目的”,前后表述不一。至于“目的已達到”的說法,更讓人存疑。

在3月20日學校發出的《愛心捐助倡議書》中,號召全體師生“向這個正在經歷著苦難的不幸而偉大的家庭伸出援手,以告慰逝者,溫暖生者。”由此不難看出,捐款是面向閆森家庭的。最后捐款卻并未盡數交給閆家。

3月26日,學校把正處在喪子悲痛中的閆玉房叫去,和他簽訂一份《捐款協議書》,第二條規定“所捐款項用于閆森同學患尿毒癥姐姐閆淑青的醫院治 療費用。”目前閆淑青只做完器官移植手術,將來還要復查、服藥以及定期治療。治療未完,花錢不止,學校“目的”又如何“達到”?

鄭榮凱法律服務所律師任巧認為,捐款是無償的贈予行為,但這種贈予是有條件的,即用于閆淑青本人治病和家庭。在目的沒有達到、條件沒有達成的情況下,贈予不能撤銷。

“學校是捐款的發起人,但不是捐款的所有權人,捐款的所有權人應該是參與捐款的全體師生和家長。轉捐行為應該讓每一個師生都知道并且同意。目前看,大部分師生和家長并不知情。”任巧說。

聊城慈善總會拒“退款”

學校出具的《關于全體師生所捐善款的處理決定》說,根據《捐款協議書》第六條,如捐款目的達到后,捐款還有剩余,則學校全部轉給紅十字會。讓人不解的是,當地紅十字會“不受理”的這筆捐款,聊城市慈善總會接受了。

學校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們與紅十字會聯系,紅十字會說其人手少,工作忙不受理我們的轉捐。我們又聯系了慈善總會,慈善總會非常支持我們的 工作,愿意接納我們的轉捐,并答應可以視情況繼續關注此事。”但該市紅十字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紅十字會之所以不收,是考慮到學校并不是這筆 錢款的所有權人。

聊城文軒中學辦公室負責人說:“這些都是按協議執行的,但有些問題沒必要過多地對外界公布。如果需要救助,閆森家長可向慈善總會申請。”

閆森的母親王萬榮告訴記者,慈善總會一位叫于棟的工作人員對她說,“不管是誰捐款,我們都得要,要了可以捐給那些更困難的人。”記者就此撥通于棟的電話,于棟承認:“我們的系統排查是有問題,但捐款一旦進入慈善總會,就不能再退出。”

讓王萬榮不解的是:孩子沒了,還捐獻了器官,也算為社會做了貢獻;好心人的捐款,為什么卻被挪走?一位參與捐款的家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對學校和慈善總會的做法,不以為然。他說:“他們做的,讓逝者寒心,讓聊城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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