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 將實行學分登記 接受年度考核
從省教育廳獲悉,將于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海南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登記管理辦法》顯示,我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將實行學分登記。
辦法顯示,我省將實行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年度考核與周期考核制度。中小學教師年度考核合格的條件為:教師個人每年要取得的繼續教育學分不少于10學分(其中校級培訓每年登記的學分最高不超過6學分)、學時不少于72學時。中小學教師周期考核合格的條件為:教師個人在五年一輪的培訓周期內共取得的繼續教育總學分不少于50學分、總學時不少于360學時。因故年度考核或周期考核未達到以上合格條件的教師,允許其參加指定的省級遠程培訓補修完成。
據了解,新教師的繼續教育從被招聘為教師的第2年起考核;省外引進到我省的教師,應持有原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近五年繼續教育合格憑證,其繼續教育從被引進為我省教師的第2年起考核。
據悉,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考核結果是教師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是教師職稱評聘、工資晉級、評優評先和績效工資發放的必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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