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報工作
高中階段學校不參與志愿填報工作。報考志愿是每一名初中畢業生及其家長的權利,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強迫或代替家長及學生填報志愿。
志愿填報工作安排在初四(2009級)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公布后組織進行。志愿填報不統一設置志愿填報地點,統一實行網上填報志愿。志愿填報結束后,任何人不得隨意改動。
(一)志愿填報條件:基礎素養評價中的所有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及學校課程考查結果均為C等及以上等級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上年未被高中學校錄取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均可根據各高中段學校的報考條件選擇填報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職學校志愿。
(二)報考志愿時間:7月3-4日。
(三)志愿填報工作流程:
1.在張店區及開發區學校就讀的初四畢業生填報志愿流程:
初中學校解讀招生政策,提供科學、合理的服務、指導→考生本人登錄“高中段學校網上招生平臺非特長生志愿填報”模塊→考生填報志愿→考生打印志愿報考確認單→家長和考生本人確認單簽字確認→交至初中學校→初中學校確認填報信息→初中學校交確認單至區教育局審查、存檔。
2.張店區或開發區戶籍在區外就讀回張店參加高中招生的初四畢業生(簡稱“外轉入考生”)志愿填報流程:
區教育局下發《淄博市2013年高中招生指南》→考生登錄“高中段學校網上招生平臺非特長生志愿填報”模塊→考生填報志愿→考生打印志愿報考確認單→家長和考生本人確認單簽字確認→考生家長交確認單至區縣教育局審查、存檔。
(四)填報志愿說明:報考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由學生根據本人基礎素養評價等級、學業考試成績和等級,按照招生學校(含中職類學校)的報考條件選擇報考學校。第一志愿報考淄博實驗中學未被錄取且第二志愿報考淄博中學的張店區學籍考生,可與淄博中學第一志愿考生一并參與淄博中學非指標生計劃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淄博實驗中學未被錄取且第二志愿報考淄博十一中的高新區學籍考生,可與淄博十一中第一志愿考生一并參與淄博十一中非指標生計劃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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