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高一新生下月建立考籍 四類情況需補充材料
要為高一新生建考籍了 四類情況需補充材料
海南省考試局今天發布公告,我省建立2016屆普通高中學生基礎會考考籍(簡稱建立考籍)工作將于11月中旬開始進行,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建立2016屆會考考籍:參加我省2013年中招考試,被本省普通高中學校錄取且注冊入學就讀的學生;經省教育廳確認具有本省普通高中2016屆學籍的學生。
學生申請建立考籍時須提交的材料包括:學生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和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有以下四類情況的學生,需補充提交相應材料:
1、本人與其法定監護人的“常住人口登記卡”不在同一居民戶口簿上的,需提交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并經公安派出所或辦證中心確認的證明兩者關系及說明“常住人口登記卡”不在同一居民戶口簿上原因的證明書。
2、姓名與中考姓名不一致的,必須補充提交所在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更改姓名證明書及其它相關材料;
3、法定監護人不是親生父母親的,必須補充提交人民法院的變更法定監護人的裁決書或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
4、未參加我省2013年中考的,必須補充提交經市縣(單位)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和海南省教育廳確認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學籍的有關證明材料。
因我省的《2014年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我省普通高考報名工作的實施辦法》已出臺,今年建立考籍對非本省戶籍的學生不再要求提交有關同意借讀批準材料。
具體時間:11月11日至11月15日,學生向本人就讀的普通高中學籍所在學校提交個人的申報材料、領取《報考卡》。11月18日至11月25日,招辦通過讀卡器讀取學生身份證采集身份證信息;學生本人自行上網填報相關信息。11月26日17時30分,我省普通高中基礎會考網上報名系統自動關閉。
相關解答
遇到特殊情況如何處理?省考試局解答如下
問:未辦理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學生怎么辦?
答:在網上申報考籍結束前,仍未辦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學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申報材料、領取《報考卡》并自行上網填報本人的其它申報信息,同時填寫《未提交身份證的2016屆學生登記表》交市縣招辦備查,待領取了身份證后再到市縣招辦指定的地點補充讀取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信息。
問:無中國居民身份證的學生怎么辦?
答: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并注冊入學就讀,但無我國公安機關頒發的我國居民身份證的港澳臺籍等學生,須攜帶本人和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其他申報材料,到市縣招生辦辦理申報手續,由市縣招辦通過基礎會考報名系統后臺為其輸入申報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網填報信息。
問:無本年度中考準考證號碼的學生怎么辦?
答: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并注冊入學就讀,但因未參加我省2013年中考而無本年度中考準考證號碼的學生,須攜帶本人和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其他申報材料,到市縣招生辦辦理申報手續,由市縣招生辦通過基礎會考報名系統后臺為其輸入申報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網填報申報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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