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學校衛生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學校群體性食物中毒、傳染病暴發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流行及蔓延,實施對學生的健康教育和健康監測,日前,海南省教育廳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健全和落實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責任制,同時重點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和飲水安全工作,對校園周邊威脅師生健康的不良環境要進行監測和干預。
學校需制定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省教育廳要求,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把學校公共衛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作為確保社會公共安全和學校穩定的重要內容予以重視,研究制定具體可行的工作方案,確保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不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要認真制訂學校食物中毒和傳染病暴發的防控應急預案,明確有關防控的責任機構和人員、工作程序和具體措施等。
建立和完善學生體檢工作制度
省教育廳強調,各地各學校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將健康教育納入教學計劃,落實健康教育課時和內容,并結合本學年各宣傳日以多種形式開展艾滋病、結核病、瘧疾等疾病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各學校及托幼機構要在新學期開學初全面組織開展一次校園衛生清潔活動,重點對教室、宿舍、廁所、澡堂和食堂、圖書館、實驗室等場所進行清潔,同時,要監測和干預校園周邊威脅師生健康的不良環境。 同時,盡快建立和完善學生體檢工作制度,確保每個中小學生每年一次健康體檢和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的工作落到實處。
自備水源須檢測合格方可使用
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有關規定,在開學前組織對學校食堂、小賣部等進行一次徹底的檢查。此外,各地各校還要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做好供水設施的清潔、消毒工作,通過自備水源、二次供水設施提供的學生生活飲用水須經當地衛生部門水質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確保學校集體食堂、小賣部食品及飲用水的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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