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中小學教師資格筆試9日起開始網上報名
想圓“教師夢”,請先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海南省考試局3日發布公告稱,201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于11月3日舉行,海南省設海口市、三亞市兩個考區。筆試網上報名時間為9月9日-16日。筆試現場審核時間為9月13日至17日。海口考區考生報名審核地點在海口市教育局考試中心(海口市海甸島沿江三西路15號,海口市教育局考試中心服務窗口,電話66293103、66293189),三亞考區報名審核地點在三亞市教育局考試中心(三亞市河東路60號三亞市教育局二樓考試中心,電話88657851)。
網上報名兼現場審核
海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核并簽名確認報名信息和網上繳費的辦法。考生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www.ntce.cn)注冊用戶,按提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本人近照,選擇考區和考試科目等。網上報名截止前,考生可反復登錄報名系統修改個人報名信息;報名截止后,考生不得再修改個人信息。
在規定時間內,考生到考區指定地點遞交報考材料并在報名信息表上簽名確認。考生不得跨考區遞交材料和確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遞交報名材料和簽名確認報名信息者按自動放棄報名處理,逾期不再補辦。
9月20日前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報名資格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必須在9月20日前通過網上支付繳納報名考試費。
考生報名時,均須遞交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最高學歷原件和復印件。
符合報名條件(五)的考生須補充遞交考生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符合條件(六)的考生,須補充遞交考生就讀學校出具的證明;符合條件(七)的考生,可以免考科目二(幼兒園為《保教知識和能力》,小學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為《教育知識與能力》),須補充遞交參加教育學或心理學自學考試單科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符合條件(八)的考生,可免考科目二,須補充遞交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和參加教育學或心理學自學考試單科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出具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證書原件、復印件。
報名要求:戶籍和人事關系在本省
報名參加海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均須滿足以下(一)(二)(三)條,同時還必須滿足(四)(五)(六)(七)(八)中的任何一條。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報考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專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戶籍在海南省。
(五)人事關系在海南省。
(六)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學生。
(七)戶籍在海南省,且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國家自學考試教育學或心理學單科合格證書(可以免考科目二)。
(八)人事關系在海南省,且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國家自學考試教育學或心理學單科合格證書(可以免考科目二)。
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可以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學生,申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國家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兩科合格證書者,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照原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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