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高校教師資格認定9月15日起可網上申報
8月28日從海南省教育廳獲悉,海南2013年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要在9月15日-10月8日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網上申報。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申請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認定一種教師資格,多申報無效。同時,海南省教育廳要求現場確認具體事項由各高校在10月10日前完成。
根據教師資格有關條例,本次高校教師資格的認定對象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定學歷的海南省各高等學校擬聘高校教師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的人員以及在海南省高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臺灣同胞。
據《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要求,申請普通話和語音相關任教學科應當達到一級水平,申請任教學科為語文和對外漢語的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申請其他任教學科的應當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水平。
網上申報時,在“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欄下方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報人網報入口”,認定機構選擇“海南省教育廳”,現場確認點選擇“申請人所在高校”,并按要求完成申報。申請人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準確、如實填報申請信息,上傳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之后,申報人還須到自己所在高校進行現場確認,海南省教育廳要求現場確認具體事項由各高校在10月10日前完成。申報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供現場確認審核: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必須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打印,規格為A3紙雙面打印。準備3張小2寸與網上申報相同底的彩色相片,2張分別貼在申請表上相片欄,另一張輕貼在一份申請表右上方,供辦理證書使用;
(二)《身份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同在一張A4紙同一頁面上復印,身份證復印在上半部分。(各高校審核原件后在復印件簽署審核人姓名并加蓋公章,退原件);
(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A4紙);
(四)海南省內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合格證明原件1份,體檢時間在現場確認前3個月內有效(A4紙雙面打印,樣表可從海南省教育廳網站“資源下載中心”欄目下載);
(五)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1份(A4紙,樣表可從海南省教育廳網站“資源下載中心”欄目下載);
(六)《高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各高校審核原件后在復印件簽署審核人姓名并加蓋公章,退原件)。
(七)聘任證書或勞動合同等材料復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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