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就到4月底了,但是今年高中招生辦法到現在還沒有正式出臺,在4月18日公布的《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縣(市)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有這么一條很是引人注意:“自2013年起,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行先考試后報名,為學生提供多次報名選擇機會。將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全部分配到初中學校。”
先考后報多次報考
從去年初,濟南高中錄取就吹出風來,要改成“先考試后報考”的模式,到了去年8月份,市教育局正式發布消息,從2013年高中錄取開始,改為“先考試后報考”,至于如何報考,當時并沒有細說。
記者在《意見》中注意到,2013年“為學生提供多次報名選擇機會”,這意味著,今年高中報名將不再是“一錘定音”,考生有機會多次填報志愿。
“‘多次報考’可能會有點像高考錄取的‘征集志愿’模式,一批次學校錄取結束后,沒有錄取滿的高中會向社會公布,沒有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再次從這部分高中里選擇報考。”一名高中校長向記者解釋,目前學校也沒有接到正式錄取模式變革通知,只是在前期內部的交流中大家討論過,他認為“先考試后報名”對于考生來說是非常有利的,拿到成績后學生報考可以量力而行,避免了以往的“落檔”現象;而“多次報考”更是給了考生多次選擇的機會。
但他同時認為,錄取模式變化后“第一志愿仍然十分重要”,畢竟一輪錄取過后高中大部分錄取計劃已經完成,剩下的機會不會太多。“看看高考就知道了,每年不是都有高分考生一落再落嘛。”他說。
高中招生計劃全部分配至初中
在《意見》中還有一條非常引人關注:將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全部分配到初中學校。這條信息一經公布,就在部分考生家長集中的論壇上引起一陣討論。
記者看到,家長的意見大多集中在兩個極端,一部分家長認為這樣剝奪了學生“憑成績”“靠實力”考學的機會,學生只要在校內拔尖就可以,失去了全市競爭的平臺。還有一部分人覺得這是教育公平的體現,讓更多普通學校的學生有進入優質高中的機會,也能引導家長不要盲目擇校。
其實,高中將招生計劃分配到初中學校在我市已經實行了十幾年,最近幾年,指標生所占招生計劃的比例也一直在不斷提高,到2012年高中招生計劃內的80%作為指標生計劃分配到各初中學校。3月初,市教育局通過官方微博表示,今年指標生分配比例保持不變,依舊是招生計劃內的80%。與此同時,市教育局官方微博還表示,今年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仍舊包括推薦生、指標生、統招生、藝體特長生和擇校生五部分。
那么“將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全部分配到初中學校”會是如何分配?在《通知》中并沒有詳細說明,市教育局有關人士表示,現在具體的細則還沒有正式出臺,不能隨意發布。不過有教育界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目前招生計劃分類,高中招生計劃全部分配到初中學校會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工作,“指標生分了這么多年大家都了解了,那統招生怎么分,擇校生怎么分?還是這些分類都沒有了,就是按照人頭分?”
記者在采訪時也發現,大部分的考生家長關心的就是招生計劃如何分配,“平均分名額雖然公平,但考高中不是最終目的,孩子還是要考大學,成績好還是硬道理。”有家長表示,如果名額分配只看初中學校人數會不會造成學校和孩子的動力不足,造成底子薄高中學習吃力,以至于影響高考時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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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生分配由三部分組成
2012年,濟南市指標生的分配辦法是省實驗中學、山師附中、濟南一中、濟南二中、濟南三中、濟南中學、濟鋼高中、歷城二中、章丘四中、歷城一中、濟北中學將指標生分配計劃的70%,濟南七中、濟南九中將指標生分配計劃的45%,按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的初中學校和歷城三中、歷城五中、歷城六中、歷城雙語實驗學校、濟鋼鮑山學校、濟南高新區第一實驗學校、濟南高新區第二實驗學校、孫村中學等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平均分配。
剩余10%的指標作為獎勵指標進行分配,其中將5%指標生獎勵數額分配至201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一志愿計劃內錄取率超過55%的初中學校,另將5%的指標生獎勵計劃按比例分配至以上區屬被評為“2011至2012年度濟南市義務教育課程改革先進學校”的初中學校。
外來入學
“外來娃”逐步實現就近入學
在濟南的校園中,平均7個學生中就有1個“外來娃”。目前,“外來娃”只能到定點學校就學,今后濟南市將進一步開放公辦教育資源,讓他們也逐步實現就近入學。
目前,濟南市有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定點學校66所,全市小學接受外來務工人員子女63084人,初中接受21001人,分別占全市小學和初中學生總人數的比例為16%、10.7%,共計招生84085人,占全市在讀中小學生總人數的14.7%。定點學校中,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占在校生總數的平均比例達到49.3%。按照目前規定,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只能到定點學校就學。
今后,濟南市將全力保障適齡兒童全部依法按時入學。按照政府負責、公辦為主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主要由公辦學校吸納,與當地學生同等享有義務教育權利,并逐步做到就近入學。 (記者趙靜)
師資力量
校長在一所學校最多干9年
《意見》指出,凡獲得市級以上優秀教師、模范教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等榮譽的在職在崗專任教師,男性55周歲以下、女性50周歲以下且身體健康的,均要面向農村或薄弱學校實施跨校交換。每年各縣(市)區骨干教師交換人數不低于應交流人數的30%,交換時間為1—3學年。
在全市范圍內,積極穩妥地推行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制度,逐步實行校長聘任制、任期制和交流制。校長任職原則上每屆任期3年,校級干部(含副校級)在同一學校同一職位連續任職不得超過3屆,這意味著一所學校的校長最多能在同一所學校任職9年。與此同時還將推行學校校級干部城鄉雙向交流鍛煉制度。
教師職稱評審時,向條件艱苦的農村及偏遠地區中小學教學一線教師傾斜。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優先推薦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教師。對積極參與校際交流和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發揮骨干示范作用的教師,在評先評優、職稱評聘、培訓等方面予以傾斜。
城市、縣鎮、農村中小學教職工執行統一編制標準,教師配備向農村偏遠地區傾斜,并保證所有教師具備教師資格。
教育配套
開發商須建學校并無償移交
《意見》指出,今后5年,濟南市將科學規劃縣域內中小學校布局和建設,合理配置各類教育資源,逐步縮小城鄉、區域、校際發展差距。相關部門在制訂城區規劃、新城鎮建設、舊城改造和小區配套設施建設時,優先考慮教育發展需要;適應城鄉發展需求,動態調整學區,方便學生相對就近入學。
新建住宅小區必須按規劃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對已完成土地出讓并規劃預留教育用地的居住區,鼓勵開發建設單位出資代建教育設施,建成后無償移交教育主管部門。
我市將由市財政部門牽頭,會同市城鄉建設和物價部門研究制定居住區教育設施建設經費納入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統一征收的具體實施辦法;將“開發單位出資代建教育設施,建成后無償移交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列入土地招、拍、掛出讓條件,并由市規劃、國土資源、教育等部門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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