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對高校科研經費的投入不斷增大,如何正確合理地使用這些經費防止“中飽私囊”,受到社會各界越來越多的關注。山東省通過審計部分高校2011年科研經費,發現存在支出報銷不合規等多項問題,9人因此受到處分。
山東省審計部門去年對青島大學、山東中醫藥大學、原山東經濟學院、原山東財政學院等4所高校2011年科研經費管理使用情況,涉及資金3751.77萬元。審計發現項目預算與實際執行差距較大、支出報銷不合規、部分項目進展遲緩,結題率較低等諸多問題。
如某高校“微山旅游規劃”和“傅村鎮旅游規劃研究”課題組,以差旅費名義分37次報銷各地到佳木斯的單程火車票1505張,金額28.36萬元,占2008年至2011年該項目撥入經費的49.75%。
據山東省審計廳介紹,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相關高校已制定科研經費管理方面的制度6項,加大責任懲戒力度,給予1名責任人免職和降級、7名責任人行政嚴重警告、1名責任人通報批評等處分,追回被套取的科研經費75.63萬元。(原標題:山東審計高校科研經費“亂報銷”等問題9人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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