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廳日前印發通知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對違規者一經查實,將嚴肅查處;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海南要求,高中要嚴格遵守規定,依法辦學、規范招生,不得采取承諾、簽約等非正常手段提前招攬生源,擾亂招生秩序和學校教學秩序。嚴禁任何學校、個人采取任何方式強行要求考生填報指定學校或限制其填報能夠填報的志愿。高中招生時,要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和考生的志愿、考試成績等條件擇優錄取,各高中違規作出的承諾和簽訂的協議不受法律保護,省中招辦不予認可,其所產生的后果由高中和考生本人承擔。
海南要求,初中不得為了迎合高中招攬生源,擅自截留或重置考生密碼、阻止考生自主填報志愿,也不得未經考生及家長同意代替考生填報志愿。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高中招生行為的監管,不得向初中下達“留優率”等指標,為高中招攬生源。考生的基本信息和填報志愿信息涉及考生個人隱私,各級招生機構和初中的有關人員要強化保密意識和法律意識,不得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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