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高校畢業生就業,從2013年起,海南省教育廳將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該省高校就讀的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每人1500元,求職補貼從省財政一般預算列支。
海南強調,高校要高度重視求職補貼發放工作,安排專人負責,嚴格按照申領程序。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經查實虛報冒領求職補貼的高校畢業生,責令退回補貼資金,并由高校將不良記錄記入本人學籍檔案;高校畢業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門、有關高校出具虛假證明,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對有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各高校應及時將求職補貼發放至畢業生,對截留套取資金的,要對有關責任人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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