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未調整的濟南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就要上調了。濟南市物價局、財政局和教育局29日聯合通告,3月1日起,省城公辦幼兒園價格將由原來的126至237元/生、月,上調至200至400元/生、月。同時,所有幼兒園一旦調價,3年內不得再調整。
省城幼兒園收費新規規定,調整后的省城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將原來的管理費、保育費、雜費、代辦費等四費合并為一個保育教育費,用于幼兒園的教職工工資、業務費、修繕費等辦園支出。
其中,全額財政撥款的公辦幼兒園,3月1日起調整后的保教費為實驗示范類幼兒園400元/生、月,一類幼兒園300元/生、月,二類幼兒園260元/生、月,三類幼兒園200元/生、月,寄宿制公辦園保教費標準可上浮20%。調整前四項費用總計分別為實驗示范類215-237元/生、月,上漲幅度68.8%-86%;一類171元/生、月,上漲幅度75.4%;二類142元/生、月,上漲幅度83.1%;三類126元/生、月,上漲幅度58.7%。
另外,差額財政撥款和無財政撥款的公辦園保教費,可在全額撥款公辦園的標準基礎上,分別上浮不超過20%和30%,具體收費標準由公辦幼兒園自行制定,報物價部門核準后執行。
同時,省級和市級十佳幼兒園可在新的保教費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但上浮幅度分別不得超過15%和10%。
在保教費之外,公辦幼兒園還可以向在園學生收取伙食費和校車接送費等服務性收費和意外傷害保險、床上用品等代收費。
除了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調整,省城民辦幼兒園的收費依然實行備案管理、自主定價,但要以合同約定的方式與幼兒家長簽訂協議,明確收費方式、收費標準、收費期限等內容。
同時,不論是何種性質的幼兒園,收費新規規定,除了公辦幼兒園升類評級外,收費標準經物價部門核準和備案后,三年內不得再做調整。
幼兒園不得在園內時間以開辦特色班、實驗班和興趣班為由,另外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幼兒入園掛鉤的建園費、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入園押金等其他費用。
另外,考慮到幼兒園收費提高對市民生活成本的增加,濟南市財政局對省城低保家庭、孤兒、殘疾等符合資助條件的幼兒入園,按照1200元/年的標準進行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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