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東濟南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了解到,近日,濟南市委組織部、濟南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濟南市公務員局聯合印發了《濟南市公務員平時考核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確定自2013年1月起,對全市各級機關除本級黨委管理干部以外的在職公務員全面啟動平時考核工作。
考核注重工作實績和平時表現
根據《意見》要求,平時考核以工作實績和平時表現為重點,主要考察公務員履行職責、完成工作目標、重點工作任務以及出勤情況,對其工作業績、工作效率等方面做出評價。
個人自評與民主考評相結合
考核堅持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實行個人自評與民主考評相結合,統一組織與分級負責相結合。單位主要領導對本單位平時考核工作負總責,單位領導班子負責考核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負責考核本內設機構公務員。
平時表現明細記錄到每周
平時考核推行周記實、月小結、季考評的方法。即:被考核人每周要對個人工作進行記實;單位內設機構每月依據周記實情況進行工作小結;每季度依據月小結情況進行民主考評。每季度末,單位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依據被考核人的周工作記實、月小結情況、現實工作表現和民主測評結果,分別寫出評鑒意見,提出本季度的考核等次建議,經單位內設機構分管領導同意后,報單位人事(干部)管理部門存檔備案。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的季度考核等次,可由單位內設機構分管領導依據其周工作記實、月小結情況和現實工作表現確定;也可采取由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向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和全體內設機構負責人當面或書面述職,由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和內設機構負責人投票確定。各級各單位可結合本級本單位特點,制定設計和實行適合自身實際的考核方法。
不稱職等次的人員要進行誡勉談話
平時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優秀等次人數一般應控制在參加考核人數的40%以內,最多不超過50%。平時考核的結果是公務員轉正定級、提拔使用、獎勵懲戒和解除處分的參考依據,是年度考核確定等次的基礎和依據。年度考核等次根據平時考核情況綜合確定,優秀等次人選一般在季度考評中至少有2次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中產生。被考核人在季度考評中有1次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有2次以上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或1次以上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視情況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次。對平時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由單位分管領導或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公務員對平時考核結果不服,可在平時考核結果公布后15日內,向單位人事(干部)管理部門提出復核。
《意見》還提出,對不按規定開展平時考核的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不得超過10%,原則上不得開展或參與評先選優活動。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或不按規定填寫公務員平時考核材料的公務員,由主管領導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經批評教育后仍拒不參加平時考核的公務員,當年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不能給予其它形式的表彰獎勵。
新聞背景:山東2012年啟動公務員平時考核試點
2012年5月15日,山東省人社廳下發《關于開展公務員平時考核試點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山東省各試點地區和部門要先期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從7月開始,正式啟動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省直試點單位確定為5家,分別是: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國資委、省人防辦、省監獄局。
根據《通知》要求,公務員平時考核試點工作以公務員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按照德、能、勤、績、廉的要求,以工作實績為重點,著重考核公務員履行職責、完成日常工作任務、出勤及在急難險重任務中的德才表現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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