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中小學教育行為,山東制定《山東省對違規從事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責任追究辦法》,設置了16條“辦學緊箍咒”,將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山東省政府網站發布該辦法解讀,記者獲悉,自2008年以來,山東省共有1萬多所次學校被檢查,其中有30所違規學校、52名中小學校長、4名縣教育局長受到嚴肅處理。
今年11月,山東省政府公開發布第255號政府令,要求《山東省對違規從事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責任追究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為中小學辦學行為設置了16條“緊箍咒”,如有違反,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視情節給予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對相關責任人視情節給予調離工作崗位的行政處理。
記者了解到,這些“緊箍咒”包括在學校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公辦普通高中舉辦復讀班或者招收往屆生插班復讀、對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習活動監管不嚴等16條被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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