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8月28日下午召開的教育系統秋季開學工作會議上了解到,針對目前三亞市部分學校在辦學過程中出現的一些社會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三亞市教育局根據海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三亞各學校的實際情況,出臺一系列措施,嚴格規范各民辦學校和幼兒園的辦學行為。
三亞市教育部門強調,不經審批機關批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舉辦民辦教育機構;民辦教育機構不經批準,不準擅自分立、合并,不得擅自變更學校名稱、層次、類別和舉辦者,不準偽造、變更、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
秋季開學在即,各學校必須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招生政策,嚴禁一切形式的小學入學考試。規范小學招生程序,依法堅持就近免試入學制度,嚴禁小學舉辦各種形式的考核、面試、測試等招生選拔考試,不得將各種競賽成績作為招生的依據。
嚴禁小學提前招收不足入學年齡的幼兒接受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可以在辦學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自主確定招生的范圍、標準和方式。適齡兒童、少年可以自愿選擇就讀民辦學校。
學校收費需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物價部門和教育部門的規定,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建立健全民辦中小學校收費管理制度,加強對民辦中小學校的收費監督。
各民辦學校、幼兒園必須到市物價部門備案,經許可方可收費,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和公布的收費標準,嚴禁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學校收費按學期收取,幼兒園按月收取,嚴禁跨學期預收;幼兒園除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及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外,不得再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費用,不得收取書本費,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后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