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監察廳、山東省物價局等省內8部門就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教育收費工作聯合下文。根據文件,山東省爭取在3年內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
三年之內取消高中擇校生
8部門指出,接下來,山東省將繼續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
從2012年秋季學期開始,每個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20%,爭取在3年內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嚴禁在擇校生之外以借讀生、自費生等名義招收高收費學生。各地要盡快制定高中階段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提高經費保障水平。
同時,嚴禁公辦中小學舉辦或與校外機構合作舉辦有償補習班。嚴禁公辦中小學教職工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凡是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的,一律取消當年評優、評獎、晉升、職稱評選等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紀律責任。
此外,山東省明確,要把教育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予以優先保障。
幼兒園建園費收費一律禁止
幼兒園收費近年來漸成社會關注熱點。此次,8部門指出,在嚴格核定保育教育成本的基礎上,各地要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群眾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幼兒園收費標準。除收取保教費、住宿費以及省規定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外,不得收取書本費和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也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
嚴禁通過招收特長生方式收費
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收服務范圍以外的有擇校需求的學生時,學校要擁有空余名額,并根據群眾需求制定公平的擇校生招收辦法;要通過建立完善校長和教師定期交流制度、加強對群眾身邊學校的宣傳、擴大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初中的比例等措施,疏導減少擇校行為;規范特長生招生,制止通過招收特長生方式收費的行為,制止公辦學校以民辦名義招生和收費的行為。
嚴禁舉辦“占坑班”(通過參加培訓獲得入學便利),嚴禁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嚴禁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堅決制止各種形式的擇校亂收費,一經發現,依法嚴肅查處,并予以問責。
不得強制學生購買教輔資料
針對群眾反映較多的教務資料亂收費問題,省教育廳等八部門明確,山東省將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階段配套練習冊政府采購制度。
義務教育階段繼續統一提供1套練習冊。配套練習冊與教材一并納入政府采購范圍,免費提供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使用。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堅持自愿原則,對于違反規定,強制或變相強制學校或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的單位和個人,予以嚴肅處理。有條件的地方要為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中和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免費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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