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飛行員班”面向全國招生32人
據了解,清華大學“飛行員班”面向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除西藏、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外)招生32人,錄取學生全部進入清華大學航天航空學院“工程力學與航天航空工程(飛行員班)”專業進行培養。
據介紹,清華大學“飛行員班”招生對象為普通中學男性,理科應屆高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19周歲(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所在考區正式戶籍和所在學校正式學籍,預估高考成績達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一本線上60分以上(對高考滿分不為750分的省份,可做相應折算),符合空軍招收飛行學員的政治、身體、心理素質等基本條件。
入學頭兩年每生每年可獲得萬元生活補助
清華大學“飛行員班”的學制為四年,前三年在清華大學航天航空學院學習,第四年在空軍航空大學學習。學生在校期間學費、住宿費(現行標準為每人每年6500元)由解放軍空軍承擔。前兩年身份為普通大學生,空軍給予每人每年10000元生活補助。第三年起成為正式大學生飛行學員,正式取得軍籍,享受飛行學員全部待遇。在清華大學學習期間,享有與其他學生同等的參評各類獎學金的權利。
清華大學“飛行員班”學生四年畢業后,成為解放軍空軍副連職軍官,授予空軍中尉軍銜。對報考清華大學研究生的聯合培養飛行學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錄取。
我省考生若要報考 成績至少要達800分
6月中下旬,初選、復選或初次檢測通過的考生需根據通知到北京進行定選。定選通過后才能獲得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報考清華大學“工程力學與航天航空工程(飛行員班)”專業的資格,并進入清華大學最終考察名單。
清華大學不提前制定分省計劃,將綜合參考考生定選結果和高考成績,在最終考察名單中擇優錄取,但錄取考生的高考成績最低不能低于清華大學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次理科最低調檔分數線下60分。
考生一經錄取,需與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清華大學簽訂《清華大學“飛行員班”學員培養協議書》。清華大學“飛行員班”在提前批次進行錄取,未被錄取者不影響其他志愿的正常錄取。
清華大學海南招生組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錄取原則和以往在海南招生錄取情況,海南考生若要報考“飛行員班”,高考成績至少要達到800分。
同時,考生本人除了要有意愿參軍外,還要符合清華大學“飛行員班”報名的身體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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