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海南省政府婦兒工委辦公室召開未成年人監護工作座談會,探討如何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各項權利。
近日,有關領導針對海南等地女童受虐案暴露出的問題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有關部門要重視對未成年人監護制度的立法工作。我省儋州市那大鎮一名7歲女童,在父母離婚后隨父親董某邦生活。董某邦和與其同居的女子不讓該女童上學,強迫其從事做飯、帶孩子等家務,并經常打罵。經該女童與外公報案后,公安機關鑒定其傷情為輕微傷,日前依法對董某邦和同居女子進行了拘留。
在座談會上,與會人員結合儋州監護人虐童案就完善未成年人監護制度進行了研討。會議提出,要通過法制宣傳和家庭教育,進一步強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要進一步整合社會各方力量,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監督監護制度;要加強源頭維權工作,進一步發揮婦兒工委在立法層面上的推進作用。
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等省政府婦兒工委8個成員單位的代表參加了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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