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網上發布《海南中招錄取黑幕!明目張膽到難以置信!》的帖子,主要針對海南省中考考生獲得優惠政策的情況提出質疑。18日,海南省教育廳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公開作出回應,認為本文作者是在不了解海南省中招政策,采用了片面數字信息的情況下,對海南省中招優惠政策的誤解。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關于海南省中招優惠政策的規定及在錄取中的作用
2009年海南省中招工作在保持政策延續性和穩定性的基礎上,做了適度的調整,既保護了近年來中招改革的成果,又體現了與時俱進、不斷創新的精神。主要文件為《海南省教育廳關于2009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瓊教〔2009〕37號)、《2009海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瓊教中招辦〔2009〕6號)等。文件在制定階段,已經反復征求了專家和市縣、學校及有關部門的意見,上報廳黨組討論確定后,報省政府法制辦法核備案,才得以印發。作為規范性文件,制定過程是嚴肅、嚴謹的。
其中規定:在總等級分相同的情況下,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在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優先錄取(即優惠政策):
1.革命烈士子女、駐西沙邊防部隊現役軍人子女、西南中沙辦事處及省垂直管理的駐島單位干部職工子女;
2.初中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宋慶齡獎學金的考生,獲得國家級三等獎以上、省級二等獎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的考生;
3.初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省級藝術競賽二等獎以上(單項獎)或省級以上體育比賽單項獎前六名的考生;
4.因公犧牲或一級至四級殘疾的軍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
5.農村獨生子女戶、純二女結扎戶的子女。
以上優惠政策主要以性質來歸類,每一類均有2個以上的小項,小項與小項之間都是并列的關系,符合之一者即可享受錄取優惠,并非同時要滿足每一類的多個小項。不存在網友提出的“得一個榮譽必然有三項榮譽?”的情況。
之所以將以上項目列為優惠政策,要么是國家或省對某些特殊群體有優撫、照顧規定,要么是出于推進素質教育,鼓勵學生全面發展的考慮。其中,省級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由省教育廳組織評選,每年一次;宋慶齡獎學金,由教育部組織評選,是國家義務教育階段最高獎學金,每兩年一次;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由省科協、省教育廳組織,每年一次;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由中國科協、教育部、團中央等部委組織,每年一次;省級藝術競賽或省級以上體育比賽,明確是省教育廳組織的才予以認可,省運會的也認可,社會機構組織的比賽不列入;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犧牲或一級至四級殘疾的軍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要求提供相關證書和證明;駐西沙邊防部隊現役軍人子女、西南中沙辦事處及省垂直管理的駐島單位干部職工子女,要求副師級以上部隊的政治部提供證明;農村獨生子女戶、純二女結扎戶的子女,是首次列入,主要是修訂后的《海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規定,需要提供《獨生子女光榮證》和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開具的結扎證明等。
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第一是比較總成績等級分;第二是比較優惠政策;第三是比較總星數之和(已用于獎勵總成績等級分的學科星數除外)。以上程序仍不能區分時,則由招生學校根據考生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記錄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擇優錄取。各招生學校提前制定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錄取辦法,批準后提前向社會公布。為提高透明度,省中招辦在錄取前,組織專家對列入第一批次招生的重點高中學校的錄取辦法進行了審查,并集中在中招網上公布,省內新聞媒體均做了深入的宣傳和詳細的解讀,其中海南中學的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錄取辦法就有十個程序之多。將綜合素質評價引入招生,既貫徹了國家的招生改革精神,又給了招生學校一定的自主權,體現其辦學特色要求。我們將優惠政策放在總等級分之后、總星數之前,主要是考慮到這些優惠政策門檻較高,得之不易,要真正起到激勵學生全面發展的作用,以及體現國家和省對某些特殊群體優撫、照顧的精神,必須放在合適的位置。
網友提出的“錄取名單中有很多人分數線都是沒上的”,是不準確的,因為這些考生有優惠政策,在總等級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不用進入下一步比較總星數的程序,所以實際是高于分數線的。一些考生達到了分數線還落選,是因為我們采用的等級分,所以出現分數線上多人同分并列,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依據是等級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在同等級分的情況下,由招生學校執行預先制定的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錄取比較辦法,擇優錄取。落選的考生均是在綜合素質評價方面不如其他同分考生而被招生學校退檔的。整個過程都經過了省中招辦的嚴格復查,經得起質詢和考驗。
二、關于考生申請優惠政策的審查和錄取的情況
申請優惠政策的考生,經畢業學校初審后報送市縣中招辦確認,在中招網上錄入優惠特征。我辦在錄取前組織了全面的復查,發現不合格者即取消優惠資格。如出現嚴重的責任問題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由于09年高分考生較多,優惠政策比往年更為敏感,社會更為關注,為確保公平公正,我們對優惠政策的復查工作更加重視、更加嚴格,對復查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我們協調省教育廳的有關處室,市縣中招辦、市縣計生委等部門對照有關表彰文件和規定,對考生提交的證書、證明等材料進行了全面的復查。并將復查合格名單在中招網上進行公示,設立舉報電話,接受舉報,較好地加強了社會監督。在09年11.8萬考生中申請享受優惠政策的考生共694人,經復查,合格的507人,不合格的187人。不合格者已被取消優惠資格。
按優惠政策性質,分類如下:
1、申報“革命烈士子女、駐西沙邊防部隊現役軍人子女、西南中沙辦事處及省垂直管理的駐島單位干部職工子女”共17人,合格的13人;
2、申報“初中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宋慶齡獎學金的考生,獲得國家級三等獎以上、省級二等獎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的考生”共390人,合格的320人。(注:申報宋慶齡獎學金的考生無一人合格);
3、申報“初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省級藝術競賽二等獎以上(單項獎)或省級以上體育比賽單項獎前六名的考生”共40人,合格的11人;
4、申報“因公犧牲或一級至四級殘疾的軍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共6人,合格的3人;
5、申報“農村獨生子女戶、純二女結扎戶的子女”共241人,合格的160人。
在合格的507名考生中,也并不是每個都能享受到優惠照顧,必須在等級分同樣的條件下才可以。而這其中中考成績在82分(最高總等級分)以上的274人,這些中考成績達到82分以上的考生,大部分人的總星數也超過了所報學校最低錄取線的要求,也就是說即使不考慮優惠政策,也同樣會被錄取。以海南中學為例,該校第一批在海口市錄取新生315人,有優惠政策的50人,總星數在11顆星以上的27人,僅有23人享受了優惠政策。在這50名考生中,其中屬于“初中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宋慶齡獎學金的考生,獲得國家級三等獎以上、省級二等獎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的考生”的48人,“初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省級藝術競賽二等獎以上(單項獎)或省級以上體育比賽單項獎前六名的考生”的1人,“革命烈士子女、駐西沙邊防部隊現役軍人子女、西南中沙辦事處及省垂直管理的駐島單位干部職工子女”的1人,通過這一例可以反映出這些考生平時就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完全不存在優惠政策影響錄取公平公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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