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日從省文明辦獲悉,09年海南省將繼續開展“助學工程”,全省80名品學兼優的貧困大學新生,每人將獲得一次性資助5000元。
不能同時享受其它形式入學資助
該助學工程受助對象為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收入在當地城鄉居民、農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下)、無力完成學業、具有海南省城鎮或農村戶籍的貧困家庭學生。重點是貧困農民子女,個別為下崗困難職工子女和其他特殊困難的學生。受助學生還須是海南省第一批錄取(不含提前批)的全國重點高等院校、省屬重點院校的本科生。凡是享受2009年海南省“助學工程”資助的學生不能同時享受其它形式的入學資助。
受助考生不得擺升學酒
從即日起至7月16日,家庭貧困的學生可向高中畢業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出具家庭經濟情況證明材料(由村居委會、鄉鎮街道辦或主管部門出具,孤兒、下崗職工、殘疾人等證明材料或證書應由法定部門出具)和校級以上獲獎證書材料,再由當地文明辦受理。受助學生不得以任何名義擺設升學酒,一經發現取消資助資格;入學后20天內,要認真填寫《2009屆受助學生基本信息》,并以電子郵箱形式發送到海南省文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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