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歷年廣東公務員考試時間安排來看,2015年廣東公務員考試預計在農歷年后啟動。目前,2015年廣東公務員招考計劃編報工作已經啟動,廣東省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必須嚴格在編制和職位空缺情況下編報錄用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計劃。
市級以下職位主要面向應屆生
廣東公務員考試網(www.chinagwyw.org/guangdong)獲悉,在此次招考計劃編報過程中,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微博)、財政部《關于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09〕16號)以及省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粵府辦〔2009〕34號)等文件要求,規定市、縣、鄉鎮新錄用公務員主要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錄,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定向招考基層項目人員職位不少于10%
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開展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52號),面向“大學生村官”以及參加“三支一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招錄計劃一般不少于2015年本市服務期滿人員數的10%。
鄉鎮機關可從優秀村(社區)書記(主任)中招考公務員
另外,根據編報計劃,還需根據《關于開展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的意見》(中組發〔2008〕24)、《關于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領導機關干部的意見》(中組發〔2009〕2號)文件精神,鄉鎮(街道)機關可從優秀村(社區)書記(主任)中招錄公務員。
市直和縣黨政機關錄用計劃按照黨群、政府(不含公安、森林公安、監獄、戒毒機關)、公安、森林公安、監獄機關、戒毒機關、法院、檢察院等分類編報,鄉鎮機關、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計劃專項編報。
2015年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計劃編報工作于2014年12月5日截止。
廣東省考啟動在即,廣東復習教材一書多用
此次申報計劃屬于2015年廣東公務員考試,即省考。另外,深圳市和廣州市公務員考試分單獨招考,考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復習廣東公務員省考和市考均可使用同一本復習教材,2015年廣東公務員考試通用教材(http://www.chnbook.org/goods.php?id=4)是公務員考試教材中心最新發行的復習用書,全面覆蓋了廣東省幾類公務員考試的內容,考生在考前可“一書多用”,用于備考廣東省的幾類公務員考試。
(來源:國家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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