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消息:以“西部開發助學工程”為龍頭,海南省“助學工程”、海南金光“西部助學工程”、“椰樹創業者扶困助學工程”和“李福順愛心助學計劃”現已同時啟動,資助海南省優秀貧困生讀大學。
“西部開發助學工程”
每人受助2萬元
2008年中央“西部開發助學工程”資助名額80名,與之配套的海南省“助學工程”資助名額80名,總數160名。受助學生每人資助2萬元,分四年資助,每人每學年獲助5000元。
資助條件: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無力完成學業、符合國家計劃生育基本政策、具有海南省城鎮或農村戶籍的貧困家庭學生。重點是貧困農民子女,個別為下崗困難職工子女和其他特殊困難的學生。該項目有詳細的思想品德考核指標和學習成績考核指標、家庭經濟困難考核指標。
資助對象:在海南省第一批錄取(不含提前批)的全國重點高等院校(211工程院校及同批錄取院校)、省屬重點院校的本科生。享受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等師范大學免費教育學生不屬資助范圍。學生不能同時享受其他形式的入學資助。
申報方法:6月30日至7月15日,學生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出具家庭經濟情況證明材料和校級以上獲獎證書材料。學校考察決定預備人選。預備人選填寫《海南省“西部開發助學工程”受助學生申報審批表》,并由學校統一報送市縣文明辦。7月21??24日,各地文明辦會同有關部門入戶調查全部預備人選,并拍攝1張學生家庭成員合影照片。7月29日至8月3日,各市縣擬定推薦人選,在當地媒體公示3天(省直屬中學推薦的學生,要回到戶口所在市縣公示),接受社會監督。7月底,省文明辦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明查暗訪。8月20日前,省實施“助學工程”領導小組審定受助學生人選,經媒體公示無異議后,通知各市縣及有關單位,同時將受助學生名單報中央文明辦備案。
海南省文明辦強調,受助學生不得以任何名義擺升學宴,一經發現,取消其資助資格
3家愛心企業及個人
資助260人
在“西部開發助學工程”的示范帶動下,海南金光集團、海南椰樹集團有限公司和海南恩祥房地產公司董事長李福順,今年繼續與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聯合實施海南金光“西部助學工程”、“椰樹創業者扶困助學工程”和“李福順愛心助學計劃”活動,資助一批優秀貧困大學新生。
海南金光“西部助學工程”資助名額40名(重點資助中西部8個市縣農村貧困家庭學生)。每人資助2萬元,分四年資助,每人每學年獲助5000元。
“椰樹創業者扶貧助學工程”資助名額120名,資助范圍為主要椰子產地、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地區貧困生。每人一次性資助5000元。
“李福順愛心助學計劃”資助名額100名,資助范圍為中西部地區10個市縣(瓊中、五指山、保亭、陵水、白沙、昌江、樂東、東方、定安、屯昌)和省屬3所重點中學。每人一次性資助5000元。
資助條件: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無力完成學業、符合國家計劃生育基本政策、具有海南省城鎮或農村戶籍的貧困家庭學生。重點是貧困農村子女,個別為下崗困難職工子女和其他特殊困難的學生。
資助對象:在海南省第一批錄取(不含提前批)的全國高等院校、省屬重點院校的本科生(享受師范大學免費教育學生不屬資助范圍)。“椰樹創業者扶困助學工程”、“李福順愛心助學計劃”受助學生可以是海南省第二批以上(含第二批、不含提前批)錄取的高等院校本科生。受助者不能同時享受其他形式的入學資助。
申報方法:6月27日?7月23日,學生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出具家庭經濟情況證明材料。學校考察決定預備人選。預備人選填寫《受助學生申報審批表》,并由學校統一報送市縣文明辦。經明察暗訪、社會公示,8月25日前,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審定受助學生人選,經媒體公示無異議后,通知各市縣及有關單位。 (來源:南國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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