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最近公布的一則“名師校長輪崗制度化”政策,使名校學位房再成坊間熱議的話題。
優秀教師流動制度化,可謂當下官方緩解“擇校熱”的一出妙計。假如真的能推行,或許能給當今高企不下的學位房降溫。
然而,讓教師流動起來并非易事,只有讓人真正“看得到”優質師資實實在在的流動,被高價學位房“綁架”的家長們才能得“解放”。
教師被動流動三原因
從全國層面來看,關于教師流動的政策最早可以追溯到1999年。在這此后的15年間,國家先后出臺了與教師流動相關的13個政策文件,以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比較大力度強調教師流動的政策是2010年制定的國家教育規劃綱要,還有2012年《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等的頒布實施。用教育部相關官方的觀點來概括,那就是要讓教師從“學校人”變成“系統人”。
不過,從全國率先推行教師流動的部分試點城市來看,教師的流動多是被動的。原因有三:
一是為了緩解“擇校熱”的教師流動,并不是同一平臺的流動,而是讓名校校長老師流動到弱校或差校,這樣一種從“高處往低處走”的有落差的流動,難免讓教師在心理上有一種失落感,容易有抵觸情緒。
二是教師擔心“流出去”后“回不去”。對于短期的流動交流,有些教師覺得可以接受,但他們更多顧慮的是沒有制度保障的流動,會是“單向”的轉移,一去不復返。
三是“低就”的流動不能換來“高配”,說白了就是流動到了弱校或差校,如果職務、職稱等沒進步的話,那對他們來說并沒有太大的激勵作用。
可見,政府部門在出臺教師流動相關文件時,應該多考慮教師們的思想顧慮和感受。名師校長也是普通人,不能忽視了他們平凡的需求。
流動須打破區域界限
當然,假如教師真正的流動起來的話,也未必能真正緩解擇校熱。
在廣州市去年出臺的這份關于教師流動的文件中,5%的教師流動只是在區域內進行,從目前教育部到地方的規定,都是明確只是實行“區域內教師的流動”。
要知道,目前廣州市各區的教育資源也極其不均衡,高價的學位房也是集中在越秀、天河等中心城區,如果這些區內的教師能打破“界限”流動,那家長們就不會花高價買學位房了。
對那些番禺、白云等區域的市民來說,他們看中的是老城區的優質教育資源(包括教師),如果優質師資流動不到他們那里去,對他們來說擇校還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教師的流動必須打破區域的界限才行。
加大投入勝過拉郎配
此外,還應該考慮到教師自身的因素。從表面上來看,擇校的關鍵在于擇師。如果家附近的普通學校突然來了一位名校校長,還有名校老師,或許很多人會選擇留下來就近入學。這當然就是教師流動想要達到的最佳效果。
然而,如果流動來的校長或名師,對組織的“拉郎配”有抵觸心理,甚至消極應對,那教師流動制度將顯得蒼白無力。
這樣的擔心不是沒有依據的。根據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調研組一項調查顯示:72.7%的校長認為交流來的教師不是學校所需要的,40.36%的校長認為交流來的教師不好管理,36.18%的校長認為流動不利于教師隊伍穩定。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強行流動的老師可能也得不到原來想要的效果。
怎樣才能讓教師流動的心理落差沒那么大?可能還是得從根本的教育均衡先做起,加大教育投入是前提。縮小城鄉間的教育差距,加大對農村地區的教育投入,填平了“洼地”,此外,還應該讓老師的薪酬均衡起來,無論是在名校還是弱校,老師的收入不能有太多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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