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凌晨3時許,又一起悲劇在荔灣區芳村發生。由于父親外出看守鋪位,7歲的男孩陽陽獨自在家睡醒后,不慎從7樓的家中陽臺跌下。這位剛來廣州與父親團聚僅11天的“小候鳥”,就這樣意外地結束了幼小的生命。
在這起悲劇中,讓孩子獨自在家的父親吳先生無疑要負主要責任。根據《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規定》,吳先生可能被剝奪監護權。而記者查詢發現,雖然有法律規定,但國內并無相關成功案例。專家認為,若要使得法規落到實處,需要全社會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的關注。
鄰居:半夜聽到樓上孩子哭著“找爸爸”
昨日上午10時許,記者來到了事發的荔灣區芳村中市外約新街四巷心悅閣。此時,墜亡孩子陽陽的遺體已被家人帶走,地上只留下幾張血跡斑斑的報紙,與一雙小小的藍色拖鞋。附近街坊稱,這是陽陽當時穿的鞋子。
在附近養老院上班的廚師何阿姨,事發時正準備去上班,回憶起當時的情景,仍是心有余悸。“當時我看到前面的地上有雙鞋子,走近一看,卻是有個孩子躺在地上,一動不動,頭上滿是血。”何阿姨說,當時附近空無一人,“我當時快嚇暈了,后來有個自稱是孩子舅舅的人跑過來,才打電話叫了救護車。”然而當救護車趕到時,陽陽已停止了呼吸。
“當時我在家里哄女兒睡覺,就聽到樓上有孩子在哭,好像還在喊‘爸爸不見了’。”住在6樓的住戶李女士說,陽陽家剛搬進來沒多久,平時都是父親一個人帶孩子。“好像沒見過孩子的母親,前幾天孩子的父親出去干活,都是帶著孩子一起去的,昨日不知為什么沒帶,結果悲劇就發生了。”李女士惋惜地說。
父親:見孩子睡得熟沒忍心叫醒他
在陽陽家中,記者見到了吳先生。看著手機屏幕上兒子的笑臉,吳先生臉上滿是悲痛。“我很內疚,為什么我當時沒有看好孩子,如果盯緊一點,說不定悲劇就不會發生了。”吳先生哽咽著說道。
吳先生告訴記者,他在附近市場經營海鮮生意,昨日凌晨,由于鋪位有事需要照顧,他1時40分離開了家。“平時我都會帶著孩子一起過去,然后在鋪里睡一晚上,但當時我看孩子睡得很熟,就沒忍心叫醒他。”吳先生說,自己離開時鎖好了房門,結果凌晨4時30分,他回家一看發現房門開了,孩子也不見了。“當時我都快急瘋了,以為有人入室把孩子搶走了,趕緊打電話給孩子舅舅和叔叔,幾個人一起在附近找,就發現他躺在花基里,一動不動,全身都是血,連呼吸都沒了。”
吳先生說,他們一家是陽江人,陽陽今年7歲,在老家讀學前班,是家里的老小,還有一個11歲的姐姐。7月13日,學校放暑假了,吳先生就將陽陽接來廣州,想好好陪他過個暑假。“這是他第一次來廣州,來的路上一直在問我,廣州好不好玩。”說到這里,吳先生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失聲痛哭了起來。“如果我看緊一點,怎么會發生這種事情!我怎么和家里人交待啊!”
記者來到陽臺看到,陽臺裝有1米高的護欄,沒有裝防盜網。對于陽陽為何會墜樓,吳先生猜測,可能陽陽睡醒后見不到父親,就到陽臺上向樓下俯望,可能因此不慎墜樓。
回憶:他是個聰明懂事的孩子
孩子的舅舅胡先生告訴記者,陽陽是個乖巧懂事的孩子,很小就會幫著家里干家務。“人也很聰明,在班上學習成績很好,老師常夸他,說他日后能考上大學。”胡先生說,當時他在花基里發現孩子后,連忙撥打了120求助。“我還抱著他跑到路口,但是醫生檢查后就說孩子已經不行了。”胡先生悲痛地說。
吳先生說,陽陽的母親在深圳打工,已得知此事正往廣州趕。“本來周末還想一家三口去公園玩的。”吳先生說,陽陽想去動物園看熊貓,“眼看就到周末了,誰知道孩子卻這樣沒了。”
為了讓母親見上孩子最后一面,陽陽的遺體靜靜地躺在幾張從汽車上拆下的座椅上。吳先生坐在兒子身旁,斜倚著墻,神情呆滯地叼著一根香煙。屋內地上到處都是隨手丟棄的煙頭,混合著血跡,這個家顯得狼藉而悲傷。
追責
家長嚴重失職可撤銷監護權
在本次事件中,讓7歲的陽陽獨自一人在家的父親吳先生,無疑要負上主要責任。
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規定》(下簡稱《規定》)明確規定,家長不得讓未滿10周歲的子女獨處,不得交由未滿16周歲、或者有法定傳染病、或者身心嚴重障礙、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未成年人安全的人代為照顧。如果監護人嚴重失職,其監護人的資格將有可能被撤銷。
《規定》的起草人之一,中山大學法學教授楊建廣認為,暑假期間,未成年人安全事故頻發,雖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缺乏學校和家長的監護是主要原因。“假如未成年人保護綜合服務平臺和強制報告制度能夠很好地實施,未成年人的保護機制將更健全。”
楊建廣認為,若要使得上述規定真正落到實處,還是需要全社會對未成年人保護予以關注。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違反相關的規定(如讓未滿10歲的未成年人獨處等),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應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如果真出現監護人無法履行監護職責的情況,在現有制度框架下是可以由兒童法律機構承擔監護責任的。楊建廣說:“但由于國家這方面的投入有限,顯然無法完全解決社會的需要。從發展方向上看,有必要推動和發展民間未成年人福利機構。”
相關事件
兒童墜樓悲劇已多次上演
事實上,此類孩子墜樓的悲劇,在廣州已不是首次上演。
2012年6月3日,天河區東圃怡東苑3歲女童琪琪,在外公出門買糖時,獨自在家爬上4樓陽臺,失足摔下,頭被卡在陽臺花架上,身體懸空命懸一線。所幸湖南小伙周沖徒手爬上3樓防盜窗,托舉著琪琪長達十余分鐘,直到琪琪在眾人的幫助下獲救。
去年7月16日上午,黃埔區一名8歲女孩,在父母都上班時,獨自留在家中照顧弟弟。由于突然天降大雨,女孩到陽臺收衣服時,不慎墜樓,身受重傷。
去年7月16日下午,一名剛來廣州兩天的5歲小男孩,趁爺爺在廚房做飯,爬出二樓窗戶失足墜落,身受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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