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屆畢業生開始告別大學生活,
逐步步入職場啦!
步入職場前,
以下這些工傷保險知識要了解哦!
試用期工資少,
可以不參加工傷保險嗎?
《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也就是說,只要存在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必須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
此外,職工個人是不需要繳納工傷保險費的,不能因為試用期工資少而拒接參保。
試用期發生工傷,
能享受工傷待遇嗎?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就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系,職工在試用期內發生工傷當然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如果單位已經參加了工傷保險,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相關待遇;
如果單位沒有參保,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由單位支付相關待遇。
被勞務派遣到用工單位,
發生工傷找誰賠償?
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
因此,勞務派遣中發生工傷,可先由勞務派遣單位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由用工單位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
應屆畢業生是按
最低工資繳納社保費嗎?
用人單位應為所有職工如實申報工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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