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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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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各在疆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

新疆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高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招生錄取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嚴格規范管理,強化信息公開,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和平穩有序。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關要求

(一)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各高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要求,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要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建立健全程序公正、管理規范、監督有效的錄取工作機制。高校不得違反規定招生程序錄取考生,不得降低標準錄取考生,不得拒絕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要切實維護招生計劃管理的嚴肅性,嚴格執行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不得擅自調整或改變招生計劃類型,不得隨意更改高校招生計劃,不得擅自突破計劃進行錄取。高校批次內生源不足時,未完成的計劃應公開征集志愿錄取。高校須在正式投檔前按教育部計劃管理要求完成計劃調整手續。

(二)深入實施“陽光招生”。嚴格執行國家、自治區、高校、中學四級信息公開制度,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完善錄取信息管理、信息發布,明確信息公開范圍,規范信息發布程序,增強信息公開時效,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錄取期間,各高校要向社會公開違規舉報電話和咨詢電話,安排專人接訪,及時妥善處置招生信訪問題。要高度重視并加強輿論引導工作,主動協調媒體宣傳解讀國家招生政策和嚴格管理維護公平的舉措,及時發布招生錄取各階段工作安排,努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密切關注招生輿情,對于媒體不實報道信息,要及時予以澄清。適時開展招生預警或案例宣傳,提醒考生和家長避免上當受騙,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招生詐騙。各高校不得發布未經主管部門備案的招生章程或者進行虛假招生宣傳;不得在錄取工作結束前以各種方式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或以“簽訂預錄取協議”“新生高額獎學金”“入校后重新選擇專業”等方式惡性搶奪生源。

(三)加強新生資格復查工作。各高校要采用郵政特快專遞等給據郵件方式寄送新生錄取通知書,確保寄遞全過程可查詢、可追溯和郵件安全。要完善“綠色通道”入學制度,隨錄取通知書附送關于學生資助政策的詳細介紹,不讓一個新生因經濟困難而放棄入學。各高校要做好新生應征入伍宣傳,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時將《大學新生應征入伍宣傳單》一并寄送所有錄取新生。

高校要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高考加分資格證明等材料與考生紙質檔案、錄取考生名冊、電子檔案逐一比對核查,并通過“人臉識別”等技術嚴防冒名頂替。對藝術體育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錄取新生要全部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對于前期采取遠程網絡考核的強基計劃、高校專項、綜合評價等錄取新生,要組織有關考核復測。對于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要組織專門調查。

(四)嚴肅查處違規行為。對于在招生錄取中存在提供虛假作品材料、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行為的學生,取消其錄取資格,并通報新疆教育考試院倒查追責。對于違反國家招生管理規定的高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減少招生計劃、暫停特殊類型招生試點項目或者停止招生的處理。對于招生違規違紀行為責任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錄取形式

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區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由新疆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全部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各高校應在校內采取遠程異地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錄取期間,高校須與新疆教育考試院保持通訊聯絡暢通。新疆教育考試院派專人作為錄檢聯絡員(每批次錄取前在錄取系統中公布各高校對應的錄檢聯絡員名單及聯絡方式),負責與高校進行工作聯系,及時督促高校下載和上傳數據,傳達高校的有關要求,為高校辦理有關手續等。

三、考試科目

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計劃分“普通類”“單列類”“雙語類”“民語言類”(維吾爾語言、哈薩克語言、柯爾克孜語言、蒙古語言)四個類型。“三校生升高職”考試招生計劃分“普通類”“單列類”兩個類型。

(一)考試科目

1.普通高考文化課考試科目。

“普通類”和“單列類”招生計劃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除外語科目外,均使用國家通用語言試卷并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其中外語科目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外語科目不組織口試。其中“單列類”招生計劃限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學習考試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錫伯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達斡爾族、藏族、俄羅斯族等11個民族考生報考。

“雙語類”招生計劃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英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民族語文。其中,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使用國家通用語言試卷并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民族語文科目使用授課語言試卷并使用授課語言文字答卷;英語科目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試卷,聽力部分為必考內容,英語科目成績不計入高考統考成績,作為高校錄取參考。

“民語言類”(維吾爾語言、哈薩克語言、柯爾克孜語言、蒙古語言)招生計劃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民族語文。語文科目使用國家通用語言試卷并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其他科目使用授課語言試卷并使用授課語言文字答卷。其中,采取模式一教學的文科雙語類考生的數學(文史類)科目使用國家通用語言試卷并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

外語科目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聽力部分30分)。聽力部分為必考內容,其成績不計入考生高考外語科目成績總分,按考生聽力考試實際得分計入聽力單項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是否做參考由高校決定。試卷筆試部分的120分調整為150分,調整換算辦法:按考生筆試部分的卷面成績乘以1.25.換算為外語科目成績。

2.“三校生升高職”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理論。所有科目均使用國家通用語言試卷并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考生入學后,由招生院校負責對考生的專業知識(技能)進行測試,對不合格者,院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新疆教育考試院備案。

3.體育、藝術類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體育類專業考試;報考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考;報考其他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按所報考高校的要求參加校考。自2020年起,報考體育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所屬計劃類型全部文化課考試科目考試。

(二)我區2020年繼續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模式:“高考統考成績+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地方和學校考試(考查)”,在具體操作時:2020年高考統考成績仍然作為劃定各批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和錄取時投檔的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地方和學校考試(考查)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作為參考。在高考統考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高的考生。

對于中職畢業生、外省轉入考生、社會類考生等沒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地方和學校考試(考查)成績的,暫不計入高考考生電子檔案。由于考生類別不同,不同類型的考生不具有可比性。中職畢業生、外省轉入考生、社會類考生沒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地方、學校考試(考查)科目成績,錄取時院校不得以此為由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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