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試各科目的命題及復習備考依據為《2014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大綱》,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學習情況和《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見附件1)要求,自行確定報考科目。
二、報名時間
我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4年4月14日-18日,各區須在上述統一安排的時間內完成考生預報名和報名確認工作。
三、報考對象
(一)準備參加我省2014年及以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廣東省戶籍高中階段學校二年級在校學生、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
(二)非廣東省戶籍考生,在我市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的二年級學生、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可報名參加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但考試成績能否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由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
(三)我市戶籍學生,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相應年級的,可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期間取得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普通高中畢業會考成績),其考試是由省級教育行政或考試部門統一組織的,按規定辦理成績轉入手續后,我省予以認可;省級以下教育行政或考試部門、中學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普通高中畢業會考成績)我省不予以認可。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學生。
2.國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校學生。
3.高中階段學校在校一年級學生。
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調整方案〉的通知》(粵教考〔2008〕28號)的要求,報名參加我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含運動訓練等特殊專業招生、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及高職類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等各類單考單招)的考生,都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并取得相應成績等級,才能被相應高校錄取。已參加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但未取得理想成績等級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報名參加本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參加我省高等職業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和職業院校對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考試的學生,可不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四、報名辦法和注意事項
(一)報名辦法。
具有我市普通高中學校或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的學生原則上在學籍學校報名;所在學校沒有組織集體報名的中職學生,可持學校開具的在校就讀證明到戶籍或學校所在區招考辦(中教科)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外地返穗生和往屆生到戶籍所在區招考辦(中教科)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流程如下:
1.報名點審核考生報考資格,發放考生號和密碼。
首次報考考生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其中港澳臺籍和外籍考生憑身份證、護照等相關身份證件,到報名點審核報考資格后,領取考生號、上網初始密碼及報名網址。外地返穗生和無我市普通高考報名點編碼的中等職業學校二年級學生還須提供學校就讀證明。往屆生須提供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已報考2014年高考的應屆或往屆畢業生還須提交今年高考報名相關憑證。
已報考過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以下簡稱“非首次報考考生”)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首次報考的準考證(或成績證書)到學籍學校或學籍所在區招考辦(中教科)辦理報名手續。每位考生均對應唯一的考生號,非首次報考考生必須憑首次報考時的考生號報考。因未使用首次報考的考生號而導致報考無效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報名時考生通過互聯網輸入考生號及初始密碼登錄報考網站,并立即修改初始登錄密碼。考生必須牢記個人密碼,以便在報名確認和考試成績查詢時使用。
2.采集電子相片。報名系統中無相片或相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須憑考生號到指定的電子相片采集點照相(見附件2)。
3.考生進入報名網頁后,系統自動要求考生閱讀《考生守則》和《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閱讀完畢后確認。
4.考生在網上自行錄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個人信息及報考科目等),并認真核對錄入是否正確。
在報名系統已完成學籍驗核并讀取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或完成身份驗核)的考生才可以保存報考信息。如果報名系統提示不能保存報考信息,考生須及時與報名點聯系。
5.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到報名點交納報考費并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6.報名點打印報名表,考生認真核對并簽名確認。發現有誤的,考生應在報名表上用筆更正、交報名工作人員在網上修改后重新簽名確認。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網址: http://spks.gzzk.cn。
2.各區招考辦(中教科)、各報名點登錄報名系統的賬號和密碼與2014年1月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相同。報名點登錄報名系統密碼由區招考辦(中教科)初始化,考生登錄報名系統密碼由報名點初始化。
3.考生號編號規則:考生號共12位數字,其中第1-2位為第一次報名年份后兩位數,第3-4位為地級市代碼,第5-6位為區代碼,第7-8位為報名點代碼,第9-12位為考生流水號。
4.報名確認事項
(1)考生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必須認真核實報名點打印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登記表》,尤其應認真核實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就讀中學、報考科目等信息,并簽名確認。考生姓名中無法輸入的漢字使用支持國標大字符集的輸入法輸入,的確找不到的漢字用兩個半角字符“??”代替。報名結束后,報名點應將姓名中有生僻字而無法錄入系統的考生姓名、考生號造冊,連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上報區招考辦(中教科),各區匯總后上報市招考辦中考科。《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登記表》一經簽名確認,所有的報名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錄入錯誤或不認真校對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各區招考辦(中教科)以及報名點應認真做好宣傳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考生信息的準確性。
(2)經考生簽名確認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登記表》由區招考辦(中教科)或報名點統一封存半年后集中銷毀。
5.報名收費標準
考生報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考試收費標準按省教育廳《轉發關于調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試收費科目的復函的通知》(粵教考〔2009〕8號)規定的每科次收費25元執行。
五、報名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報名各項準備工作。
各區招考辦(中教科)要做好報名點的設置、報名工作日程安排、設備調試與技術支持、人員的選用和培訓等各項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報名工作人員的選用和培訓工作,要選用責任心強、素質高的在職干部、教師作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人員,切實加強紀律教育,增強其做好報名工作的責任感。同時要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為考生提供優質的服務。
(二)利用多種渠道做好報名宣傳發動工作。
各有關單位應把報名宣傳發動工作落到實處,確保符合報考條件且準備報考本次考試的每一位考生都能清楚了解本次考試報名的有關規定和辦理程序,并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好報考手續。
(三)嚴格把好報考資格審查關。
各區招考辦(中教科)和各報名點要認真做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考資格審查工作,嚴禁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報考。
凡報考本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沒有身份證的考生應從速辦理,報名時暫憑身份證辦證回執辦理報名手續。沒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港澳臺籍、外籍等考生,由學校收集相關身份證件的原件與復印件,在報名網上錄入證件號碼并提交申請;各區招考辦(中教科)驗核相關身份證件的原件后將證件原件退還學校,在報名網上完成初審,并將證件復印件上交市招辦完成網上復核。
需驗核學籍的我市普通高中二年級學生(近期外地轉入、復學等情況),由學校提供學籍辦理證明材料(如:轉學表、休學復學證明等)的原件與復印件,各區招考辦(中教科)驗核學籍后將材料原件退還學校,在報名網上完成初審,并將學籍材料復印件上交市招考辦完成網上復核。
各報名點和各區招考辦(中教科)須及時上報考生學籍驗核與身份驗核材料,以免影響考生報考。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重要環節,是保障高考工作順利進行和招生考試公平公正的基礎工作,事關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大局。各區招考辦(中教科)和各報名點要加強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組織管理,扎實做好宣傳工作,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優化服務,確保我市2014年6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點擊下載)
1.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
2.廣州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電子相片采集點
3.廣州市及各區招考辦(中教科)聯系方式
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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