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考〔2019〕17號
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全省
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各有關高校:
2019年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深入推進成人高校考試招生改革,推動成人高等教育事業協調、健康、持續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全國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1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成人高校考試招生改革。全面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精神,深入推進成人高校考試招生改革,以服務全民終身學習型社會建設為宗旨,以服務社會、滿足社會發展需求為立足點,積極推進“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招生模式。積極探索考試形式和內容的改革,繼續完善和發展面向艱苦行業和校企合作推薦考核擇優入學改革項目,在改革項目中實行“文化基礎+職業技能”的考試模式。
二、加強考試安全,狠抓責任落實。各級招生委員會是本地區成人高考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要把安全保密作為第一要務,親自抓、負總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考機構要切實落實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把安全保密責任分工到崗、落實到人,明確每個部門、每個崗位的工作任務和安全保密雙重職責,強化對考試工作人員特別是涉密人員的警示教育和業務培訓,強化對關鍵時段、關鍵崗位的監督檢查。建立責任追究制,對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追究問責,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三、加強綜合治理,凈化考試環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考機構和成人高校要充分認識當前國家教育考試面臨的嚴峻形勢,充分發揮國家教育統一考試部門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健全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集中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凈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替考作弊、清理整頓涉考培訓機構和助考中介等專項行動,綜合治理考試環境。加強從制卷、運送、保管、分發到施考全過程管理,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聯合審查,防范和打擊有組織的群體性舞弊及替考行為。落實誠信考試教育,加強誠信考試環境布置,營造誠信考試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各地要加強標準化考點的管理和維護升級,完善身份驗證系統、作弊防控系統、視頻及網絡監控系統、應急處置系統,不斷提升考試實時監控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要采取利用二代身份證校驗個人信息的報名辦法、配備二代身份證識別儀與校驗設備等有效措施,防范和打擊替考以及利用無線通訊工具等高科技手段作弊行為。要結合本地實際,完善應急預案,認真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要進一步加強對招考工作人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和紀律教育,樹立成人高校招生的良好形象。
五、加強招生管理,規范招生行為。各成人高校要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嚴格按照教育部 “十公開”要求,及時公開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內容。開展艱苦行業和校企合作改革項目的院校要科學制定招生章程,嚴格資格審核,嚴格招生程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成人高校教學質量和函授站點的監管,進一步規范成人高校招生和辦學行為,嚴禁高校委托中介、個人以國家高等學歷教育校外辦學點名義進行招生;嚴禁違反國家關于報考醫學類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條件的政策規定而擅自招收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嚴禁招收在校生;嚴禁“先上車后買票”;嚴禁超出規定的項目標準向學生收取費用。錄取工作結束后,各高校須將錄取通知書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轉交。
六、加強信息審核,嚴格復查新生。根據教育部和我省有關文件要求,新生入學報到時,高校要使用網上錄取系統和省考試院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核查錄取新生的身份、錄取通知書、學歷文憑、相關證書等入學資格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凡前置學歷未經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以及不符合醫學類相關專業報考條件等規定要求的,一律不得予以新生學籍注冊。
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本地區有關學校。
附件: 2019年江蘇省成人高校招生辦法
省教育廳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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