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沙田東方明珠學校一名高一學生,手握水果刀將鄰桌的一名同學頸部刺傷,傷處離頸部大動脈僅0 .2公分。記者昨日獲悉,刺人的何姓同學1995年出生,已過承擔法律責任的年齡,目前已被沙田警方刑拘。
在案發當天中午12點30分左右,刺人的何姓同學被沙田公安分局齊沙派出所的民警從學校帶走。帶走時,何姓同學低著頭,一言不發,神情有些緊張。有受訪的學生告訴南都記者,一般他們高一學生的年齡為十五六歲,但何同學比他們要年長幾歲,所以大家都稱何姓同學為“楊哥”。記者昨日了解到,刺人者何同學1995年出生,因為其行為與年齡已達到承擔法律責任的標準,沙田警方已依法對他做出了刑事拘留的處理。
而被刺傷的王同學于19日中午送至虎門太平醫院后,于當天成功做完手術,目前康復情況良好,預計7天左右可以拆線,10天內可以出院。沙田東方明珠學校的負責人說,該起事件沒有對其他學生造成心理影響,涉事班級在當天事發后仍然正常上課。
該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學校將進一步細化教育管理措施,加強對學生攜帶水果刀等違禁物品的檢查,同時加大對性格內向學生的關注與關懷,以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
[部門觀點]
教育局:該校安全機制未發揮作用
東莞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事發后,該局迅速派人到東方明珠學校調查,發現該校的常規校園安全工作機制并沒有發揮作用。比如,市教育局曾要求各學校加強對學生攜帶危險物品的監管與檢查、要求各學校配齊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輔導老師等,而傷人學生將水果刀帶進了課堂。該局已要求學校盡快給學生配齊心理輔導老師,及時排查學生的心理問題,并做好該起事件的后續工作,落實常規的校園安全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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