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教育體系下的學校根據辦學性質不同,本質上都有公辦和私立之分,我國目前還有少數混合所有制的辦學實體。雖然我們現在常用地方院校和部委直屬院校來區分管理,但歷史上曾經用國立大學(National University),相對于省立大學、市立大學、私立大學來區分定義,這種定義目前仍經常出現在文字或口語表述中。
公辦和私立教育機構之分,世界各國叫法不同,對私立教育機構叫法基本相同,但對公辦教育機構,尤其是公辦大學的叫法又進一步分類,很多國家用國立和公立來區分,他們之間的區別到底是什么呢?
在這方面,區分比較明確的是日本的高校,日本將大學劃分為國立大學、公立大學和私立大學三種形式,其根本不同在于設立和運營的出資方。日本國立大學(Japanese National University),是指日本中央政府直接設置的大學,由國庫全額出資建立。2004年4月1日開始,所有日本國立大學根據《國公立大學法》成立獨立的日本國立大學法人,日本有國立大學86所,近兩年稍有調整。日本公立大學的設立和辦學資金來源于都道府縣等地方自治體的市民所繳納的稅金。私立大學顧名思義是指由民間資本創建運營的大學。
由于法律限制美國聯邦政府出資辦學,所以美國沒有國立大學,只有州立大學與私立大學之分。美國各個州政府出資設立并資助運行的大學為州立大學,其余皆為私立大學。值得注意的是,美國有些大學名稱很大,如:國立大學(National University),美利堅大學(American University)等,其實他們都是私立大學,就連名稱中帶有華盛頓名字的八所大學中,三所屬于公立,其余都為私立大學。
從上可看出,國立大學和公立大學都屬于公辦大學,國立和公立的區分主要體現在出資層次上的差別。國立大學是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由中央部委直接管理,經費來自國庫,不受地方政府和組織管轄的“部委直屬大學”;公立大學是指由省市政府出資設立,并由省市教育部門直接管理,經費來自省市政府財政,由地方政府和組織管轄的“地方院校”。由于國立大學的各方面資源更加充沛,研究范圍、科研轉化機會等也更大更多,一般來說國立大學會比公立大學的辦學層次會高一些,所以一些學校或其畢業生往往會強調其是國立大學。
我國現代意義上的國立大學可追溯至清末的京師大學堂,但國立這個稱謂是在民國時期才出現的。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中國大陸地區“國立”二字取消,中央部委直屬高等學校尤其是國家重點建設的高校依然具有國立的含義。即我們通常所說的部屬院校、省市屬院校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等同于國立大學、公立大學的分野。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