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大朗水霖學校初中部學生日前報料稱,臨近期末,學校要求班主任填表上報“班上最應該被開除學生”名單,如果期末期間再“犯事”,就會被開除。對此,大朗水霖學校回應稱,學校要求班主任上報的只是差生名單,以便于學校安排老師“一對一”輔導。
“‘最應被開除學生’名單每個班級4人,由各科老師選出,然后班主任填寫上交學校。”報料學生稱,“老師說,如果期末這段時間再犯事,下學期就SAYBYE了。采取的措施是不收下學期200元的預收費,讓該生另找學校。理由是,這些學習、紀律不好的學生會影響學校發展,影響老師工作。而且說整個學校有3000多人,不差你一個,如果不服管教的超過開除名額,還會增加班級的開除名額。”
昨天,大朗水霖學校穆姓副校長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學校不存在“最應被開除學生名單”,學校不會輕易開除學生。學校要求班主任上報的其實是班級差生名單,“學校此舉是為了幫助學生。到了期末考試前夕,為了提升學生成績,學校計劃安排老師對這些學習成績差、不太守紀律的學生進行一對一指導,督促學生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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